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办公室反馈意见后,县委办公室高度重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真抓实改,召开室务会2次,动员部署会1次,整改专题会1次,形成整改纪要3期,建立“1+2+1”闭环整改体系,按照“四化”标准,扎扎实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突出组织化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行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各司其职,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具体推进的整改责任机制,以上率下合力推动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制度,以县委办公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各责任领导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醒》18份,确保责任扛在肩,任务落到人。
二是突出清单化管理,细化实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县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应巡察反馈的3方面24个具体问题,明确70条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责、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三是突出事项化推进,强化过程跟踪督促。定期召开室务会会、专题会、推进会逐条逐项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紧密结合阚吉林书记在十三届县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的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 4 个方面 21 个问题,梳理《县委办公室关于落实阚吉林书记在十三届县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问题的整改清单》,查摆问题8项,切实将问题整改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7项长效管理机制。
四、规范化销号,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对已经整改完成任务,收集完善整改资料存档,采取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签字双留存”方式销号处理。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并持续深化整改成效,2项整改任务正在序时推进整改中。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