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时至今日,依然有个别党员干部把这一规定精神当成“耳旁风”,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手。本期“清廉大足”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相关典型案例和点评,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
一、典型案例
1.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我区某局副局长王某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组织使用宾利、奔驰、宝马等豪车组成的豪华车队迎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王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违规操办“无事酒”借机敛财。2016年8月,我区某镇社区书记游某某借购买新车之际置办酒席31桌,并收受社区干部、巡逻队员、居民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800元,且在办酒期间燃放鞭炮长达半小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游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3.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9年1月,我区某单位所长姚某某在操办其婆母丧宴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000元。姚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二、案例点评
违规操办宴席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也是我区近年查处得较多的突出问题。上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案例中,有的打造豪华车队讲排场、比阔气,有的办“无事酒”借机敛财,还有的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这些都是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边案例为镜鉴,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树新风,坚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抵制组织和参加“无事酒”,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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