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严守底线红线,日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强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十二严禁”要求,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
十 二 严 禁
一、严禁以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网上转账、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安排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向特定对象许诺当选后赞助活动经费、免除债务和缴纳各种费用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
二、严禁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短信、分发名片、私下拜访、请求他人予以关照、委托或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方式搞非组织活动。
三、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虚假委托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严禁以唆使他人避会抵制、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煽动上访闹事、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不正当手段扰乱换届秩序。
五、严禁参与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黑恶、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或者以抢夺和损坏票箱、伪造虚报选票、篡改选举结果、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妨碍选举。
六、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擅自处理集体资产,进行公款旅游、吃请,或者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财物、请吃等。
七、严禁通过贿赂、暴力手段等收买、胁迫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
八、严禁在执行换届政策和法定程序上打折扣、搞变通、做减省、搞合并。
九、严禁违规干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在人选推荐提名、联审、考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
十、严禁跑风漏气,或者在联审、考察等中隐瞒或歪曲事实。
十一、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十二、严禁换届后拒不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集体资产、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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