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对县公安局党委等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
来源:县委巡察办 时间:2021-05-10 16:29
经县委批准,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于2021年2月24日正式启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招商投资局、县供销合作社、垫江三中、垫江六中、县妇保中心、澄溪镇卫生院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并召开见面沟通会和动员会。
本轮巡察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或“九定”方案,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1. 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2.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3.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效能。4. 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管党治党、惠农利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涉及个人诉求或是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设置了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向相关巡察组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