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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永川区 >> 审查调查

永川区宝峰镇龙凤桥村原党总支书记龙方建被开除党籍

来源:永川纪检监察 时间:2021-05-20 11:34

据永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永川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永川区宝峰镇龙凤桥村原党总支书记龙方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方建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过程中,进行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因过失犯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较轻刑罚;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协助政府办理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及种粮直补款发放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套取公共财物,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

龙方建身为共产党员、基层村社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党纪国法,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侵害群众的利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龙方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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