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面完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并作讲话,5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14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反馈要求,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作出了贡献。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党委(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有的纠治形式主义不彻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不够有力;有的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夯实、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选人用人不规范;有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整改任务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要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被巡察党组织必须落实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做好的本职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好主责、当好主角,紧盯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抓重点带全局,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一贯到底,做到改彻底改到位。
反馈要求,要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的统筹衔接,与组织、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的协作配合,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察党组织的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定期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日常监督及整改落实情况,并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区委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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