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高新区含谷镇净龙村村委会委员刘志芳接受辖区企业老板在江津区塘河古镇等地的旅游安排;2018年8月,刘志芳接受辖区老板在涪陵、武隆等地的旅游安排;2019年11月,刘志芳接受辖区老板在净龙老火锅店宴请。2021年3月,刘志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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