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发展改革委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果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制定了学习方案,方案中明确每个学习内容的中心发言人。整改以来,组织了4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一共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等14个学习内容。二是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职工学习2次。整改以来,组织了4次党内学习,8次职工学习,主要学习了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创新性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学深学透上级文件精神,张平副主任在1月中心组学习时领学了《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3月5日组织所有业务科室成员参加市发展改革委举办的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视频培训,从2021年2月份起编制“发展与改革”简报,向县领导汇报项目审批情况和最新政策解读。二是在招投标等领域,创新性开展工作,研究出台了《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方案》《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文件。三是重大项目建立了“五位一体”推进责任体系执行机制、“实行分板块、分层级”调度机制;重大规划建立了规划体系管理衔接机制,起草了《奉节县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规程》;重大政策建立了发展与改革专报机制,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报县政府参阅,并跟踪落实。四是全力推进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针对每项督察反馈问题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定期调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3项督察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正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进度完善销号手续。
3.针对“规划统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建立了“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为支撑”的“1+1+48”规划体系。二是全面吸纳各部门各界的意见,邀请7位院士、5位司长对规划纲要进行评审,顺利通过了市发展改革委的审查和县人代会的审议。三是及时在县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规划成果。四是规范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加强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起草了《奉节县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规程》并按其实施。
4.针对“职能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粮食生产安全的研究。实行日报告和月巡查制度,定期对我奉节县粮食公司县级成品粮进行检查,主要对储备库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安全、储备账目、储备环境、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县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达标。补齐我县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的短板,积极推动奉节县粮食储备及应急保供体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县政府已明确了选址意见,中介机构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市发展改革委支持,力争今年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督促新建项目开工力度,2021年我委按照“资金不到位不纳入”“前期工作不成熟不纳入”“审批有障碍不纳入”的原则编制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下达计划后坚持“五位一体”重点项目调度机制,指导项目法人及早开展前期工作,并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开展重点项目现场稽查督查,督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1-2月我县实际开工项目26个,其中社会项目新开工19个,政府项目新开工7个。
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其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2020年10月完成了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测试,2021年3月16日至17日,聘请市上相关专家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标及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培训工作,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夯实了基础;其二,2020年7月以来我县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广泛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0年7月至12月采用此法共公开招标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70个,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三,我委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域推广和运用了各项信用措施和产品,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提交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实行失信企业一票否绝和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查询投标企业红黑名单信用记录并触发反馈,运用其信用结果;其四,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协办,全年共依法查处代理机构2家,处罚评标专家5人,受理查处投诉5件,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其五,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是实行部门联动机制,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二方面是强化招标代理行为监管,代理机构承接业务时须提交对文件编制、开标组织、廉洁自律等的书面承诺书。三方面是强化评标行为监管,评标前对评标专家宣读评标纪律、学习专家管理办法、签订评标专家承诺书等,评标结束后对不良行为进行量化记分考核。四方面是强化交易现场监管,对交易报名、现场秩序、无关人员等实行与公安经侦联动管理。五方面是积极探索实行按中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越高缴纳比例越低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了守信激励的营商环境;其六,通过加强廉政风险案例学习和警示教育谈话,强化工作纪律和廉政自律。
四是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履职。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23号)文件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做好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职能划转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呈报县领导审签同意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县发展改革委、奉节县百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做好资产划转、账户变更、交易服务费收取等相关改革工作,截止目前,相关工作基本完成。
5.针对“党组织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县发展改革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投资促进中心将重大事项提交到委党组讨论决策,1至3月的党组会上两中心分别汇报了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二是2月18日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学习了12个重大问题需全部纳入党组讨论决定。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党组会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12月15日党组从传达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生产安全讲话精神和认识扎实开展安全大排查的重要性、班子成员就如何抓意识形态工作发言等议程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每月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整改以来,已开展学习3次。三是深入开展走访宣讲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已到新民镇、鹤峰乡、文旅委等单位开展走访活动5次。在2021年三级干部大会上,我委被评为“两回两讲两解”先进集体,我委领导干部唐孝宏同志被评为“两回两讲两解”优秀个人。
7.针对“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利用“两办”公文制作资料积极开展自学,整改以来,未出现一起错情通报。二是制定了县发展改革委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银行细则,从5个方面17条具体内容规范职工言行,目前,全体职工基本能遵照执行。三是信息报送逐步增加,今年以来,共报送信息41条,被采用29条。
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分别对支出报销程序、三公经费、办公用品的采购、会议费等作了严格要求,特别是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的报销作了明确规定,切实把好审核关,严禁无事由、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二是清理固定资产,并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系统中登记。
9.针对“投资促进中心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奉节县投资促进中心机关管理办法》,对会议、出勤、学习、财务管理等12大项、50小项进行了明确规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二是按照制度,严格开展财务审核把关。明确财务报销程序,对原始凭证内容不具备、手续不完备等6种情形不予报销。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党组会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从严治党专题会,2020年12月15日党组从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学习《深化奉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研究巡察整改方案等方面召开了从严治党专题会。二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结合岗位职责,紧盯易腐节点,进一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整改以来,无一人收到廉政违纪通报。四是加强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促中心的领导,2月,两个单位分别向委党组汇报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六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整改以来,共学习“十强化十严禁”纪律作风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11.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够”的问题。2月8日在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时,班子成员互提问题,问题一针见血,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关于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程序、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规范党组研究的会议记录,将选人用人相关资料形成专卷。二是1月15日职工会再次学习了《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机关出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县投资促进中心加强党建学习,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加强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建立职工会、班子会、支委会三级会议制度,明确重要工作部署和人事、经费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支委会研究,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因县投资促进中心人事变动在换届期限内,故暂不用改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中共党员林丽同志兼任机关支部党务干部,从事机关党务工作。三是坚持每年研究发展党员事宜,整改以来,县发展改革委党支部已发展3名预备党员,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加强对2名入党申请人日常培养和思想教育。
14.针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已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一届班子成员反馈此问题,并提醒在工作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2月7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了中心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三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目前已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逐步整改销号。
1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力度。驻县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按照授权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对5个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并及时提出监督建议。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以巡察组对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的意见为基础,以点带面的把问题融入到各监督单位的监督中去。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相结合,推动主体责任深入传导,有效落实。深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围绕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定时对财务管理、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8次;督促各单位强化财务管理、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和程序;强化对县发展改革委岗位廉政风险点摸排,为开展高质量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县民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抓学习教育。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历届全会决策部署、市县两级要求和领导重要指示,开展集中研学、讲座辅学、个人深学、结对帮学。二是抓学用结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之上,充分调查研究、深学细研,坚持每月理论中心组、党小组、职工会集中学习、充分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力求学深悟透、以学促行。
2.针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深入村(社区)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录制宣传片,进一步加大无事酒、豪华墓整治的政策宣传,指导全县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由县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组建巡查组,对城区酒楼、非法治丧点加大巡查,由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纪委监委组成无事酒督查组,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无事酒治理进行督查,纳入党建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安排办公室文书负责“民生之声”系统交办件办理,确保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得到妥善处理。2021年“民生之声”系统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10起,所有问题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针对非法治丧等问政事项,已联合县公安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禁止在城市建设规划区内违规举办治丧活动的通告》,3月22日,副县长马德凤召集相关部门和城区街道(乡镇),召开城区殡葬秩序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落实民生问政。三是印发奉节救联〔2020〕1号、2号、3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20年12月25日,召开全县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就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联动、乡镇(街道)全覆盖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将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纳入《奉节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具体举措,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和强力推进。
3.针对“职能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拟定《奉节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将加强低保、特困等救助对象分类动态管理和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列为“四访”工作内容作为具体举措,近期已再次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印发。拟于2021年8月启动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集中复核工作,实施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指导全县390个村(社区)建立智慧社区一体化服务平台、全县城乡社区成立便民服务队,60%城市社区创建绿色社区。390个村(社区)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成立了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同时,指导各村(社区)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社会事务自治协会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三是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工作要求,2020年已完成街道、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2年全县乡镇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将基本完成,现正在拟定乡镇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经县上同意后,将立即组织实施。在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方面,我局已与上海恩谷公司签订合同,建设智慧养老平台,现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投入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投用。
4.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奉节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有机统一,确保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合理规范。二是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落实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已严格区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记录,并规范存档。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奉节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奉民党组〔2020〕26号),完善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分工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专题研究细化工作,常抓常管,建立长效。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流程,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写入《章程》、纳入年检,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抽查4家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工作,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依据。
6.针对“作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职工会议、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二是印发《奉节县民政局“十严禁十强化”制度》、《2021年深化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2021年履职尽责效能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作风督查组,对干部作风不定期开展督查,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限时整改。三是将督查结果纳入职工每月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四是规范公文发文,印发《奉节县民政局公文办理制度》,明确公文审核、签发、印制流程,落实办公室文书负责公文收发,强化业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
7.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持续打好党建工作“三张牌”,深化党课教化、交心谈心、党员示范,2020年至今,已开展专题讲党课7次,交心谈心全覆盖,主题党日活动15次,全局上下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印发《民政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快项目结算进度,目前殡葬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已完成结算,福金山龙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已移交百盐集团三峡生态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承建。
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财务等管理制度,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规定。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对机关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全面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核,杜绝违规公款报销、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三是对超过1个月的借款进行清理催收。四是聘请专业公司对我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全面摸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
9.针对“存在财务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机关财务制度等进行了再学习、再强调,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财务制度规定。二是开展自查清理。对超范围发放评审费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
10.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印发了《中共奉节县民政局党组书记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和《中共奉节县民政局党组成员2021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工作清单》,落实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高质量召开2020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到职工交心谈心全覆盖、关怀帮扶全过程。二是制定了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压实各科室、局属单位责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制定防范措施。三是结合市上精神,修订完善了低保动态管理规程、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强化出现人口、经济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形的主动申报责任。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加强低保、特困大数据比对、清退。
11.针对“警示教育结合实际不够”的问题。落实每季度开展1次警示教育,充分依据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
12.针对“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殡葬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不定期督导殡葬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业务培训,同时对殡葬服务中心娱乐场所张贴提醒标识,加大工作人员巡查力度。二是修订印发了《奉节县贫困家庭失能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奉节府办〔2021〕19号),进一步规范供养对象和标准、申请和审批、部门职责、监督和管理等制度。三是制定了公墓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审批的公墓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13.针对“对下属支部的管理指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党组织管理。全面理顺所属支部党组织关系和基本情况,每季度下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给各支部,督促各支部强化理论学习,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二是明确班子成员、主管科室联系党支部有关内容,要求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切实起到指导支部发展和党建工作规范化的作用。
1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了与县民政局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参与县民政局党组等“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及时进行提醒和建议。2021年以来已参加县民政局5次党组会议。二是创新思维,拓展监督的外延,做到监督计划明确,监督重点突出。制发了“财政局纪检监察组2021年度民政局监督责任清单”,明晰了年度监督计划;对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制定了“纪检组巡察问题整改监督落实任务台账”,开展督促检查,对未销号的问题持续跟进整改。3月9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三是坚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针对目前正在核查的两个问题线索,深入剖析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案例协助配合县民政局党组做好以案促改等工作。四是创新谈心谈话方式,做到一般谈话和重点谈话相结合。突出年度谈话的计划性,制发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组长与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年度内不少于2次,纪检监察组与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全覆盖廉政谈心谈话年度内不少于1次;对通过信访、审计、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人员及时约谈提醒。拟于3月底前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责任人员的约谈,以巡察为契机,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五是突出年度检查重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财务检查不少于1次;对低保救助以及发现的识别不精准问题剖析追责,加强内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配合县民政局党组对殡葬服务中心开展财务检查不少于1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巡察为契机,推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重要论述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形成了学习资料汇编,并作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的必学内容。二是局党组会议安排专题学习,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制定并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方案。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任务。局党组书记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中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中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并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2021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上级备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次明确一名中心发言人发言,并开展讨论。
3.针对“基层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对乡镇(街道)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压实基层服务站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细化基层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措施,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五有”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开展了全覆盖检查验收,对推进不力有关乡镇(街道)责任人进行了提醒。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争取力度,4次向县政府申请解决乡镇(街道)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资金。
4.针对“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运用微信公众号、退役军人信息群、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管理系统等平台定期推送相关就业招聘信息。分上、下半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现已完成上半年专场招聘。二是利用重庆市退役军人培训管理系统收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需求,配合市军培中心统一开展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开展“退役第一课”适应性培训,加强对返乡退役士兵职业规划指导,引导树立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四是充分利用县内外媒体宣传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人员或在现实生活中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典型。
5.针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解三难’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力度。每月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半年举行一次全县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已开展一次。三是开展“解三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摸底排查,责令整改使用不规范、效益发挥低等情况,建立了全县“解三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6.针对“优抚审批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主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原提交资料进行清理,对无个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不相符及信息采集表无负责人审签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
7.针对“公文制作审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制发公文底稿审签情况和涉密文件流转情况自查,对审签不规范的进行了补审补签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办文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涉密文件管理制度,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规定设立了机要室,添置了保密文件柜和涉密专用电脑、打复印机、碎纸机。
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开展机关财务票据审核情况自查,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做账,及时消化了超额保管的现金。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每月对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做账。出纳保管现金控制在较小金额,且仅用于保障本领域应急事件的处置。
9.针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再一次专题学习了《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了《严格执行“十强化十严禁”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十强化十严禁”》规定和《局机关管理制度》,机关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出差审批和请销假报备,安排专人做好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记录和台账。
10.针对“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重新完善了《中共奉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具体情形和具体标准,确保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坚持局党组集体领导,重新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区分议题开展会议,并坚持执行。
1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学习,对标对表完善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定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保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话的频次,切实提升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内容质量,使用廉政谈话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三是每月在职工会或主题党日开展一次廉政教育。
12.针对“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军休中心党支部的管理督促。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按时收党员党费。三是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局机关党支部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开展好“三会一课”,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现规范化运行。四是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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