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消息,2020年,经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涌洞乡国土所原工作人员刘廷富和涌洞乡政府“两违办”原主任杨斌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廷富违反政治纪律,不践行“两个维护”,发表对党的错误言论,长期沉迷封建迷信;违反廉洁纪律,侵占公共财物;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费用,在办理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并伙同杨斌侵吞群众建房办证费用,涉嫌贪污犯罪。杨斌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接受吃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并伙同刘廷富侵吞群众建房办证费用,涉嫌贪污犯罪。
刘廷富、杨斌的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斌、刘廷富开除党籍处分,报县委批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查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日前,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廷富、杨斌犯贪污罪。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