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日至9月30日,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4个巡察组对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兴荣公司、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财政局(区金融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国资委(区国资经营管理中心)等10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第三交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开展了交叉巡察。2020年12月,区委巡察组向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经济信息委:针对“协调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启动“十四五”规划工作。2021年3月2日党委会研究通过《荣昌区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是启动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以荣昌高新区为主战场,在双河、吴家、盘龙、河包、仁义等镇街集中打造一批中小企业集聚区。”三是收集拟升规企业建立规下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调整,对一季度拟升规的3户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微型企业成长奖励、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等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增强小微企业获得感,加强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的宣传,2021年1月1日-3月5日,已为80户企业办理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整改完成10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区卫生健康委: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疏于监管,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及时处理和纠正违规违纪现象,清退相关费用,给予相应人员批评处理。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研究制定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等政府采购领域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有力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器械耗材采购行为,防范廉洁风险。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和内控制度建设。每年确定4-5家医疗单位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和督促政府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定期编报内控制度报告。四是开展“以案四改”工作,加大廉政提醒和监管力度。联合医保、市场监督、公安、税务等部门召开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暨医德医风工作推进会议,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医院服务态度。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整改完成12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区公安局:针对“经侦案件的侦办力度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全面清理积案48件,建立登记台账,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措施、定时限)责任制,完成案件清零。二是实行案件预警通报制度,对预到期案件,提前1个月通知办案民警,有效提升案件办结率。三是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坚持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政治轮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经侦领域“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专项教育整顿工作方案,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局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进行专项指导,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兴荣公司:针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较弱”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相关规定与各行业主管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收取项目代建业主费用,并实行一事一签制度。二是完成永佑公司组建并开展运营,加快推进荣昌区环线高速建设、黄金坡商务中心等运营项目的建设,增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三是落实专人对以往遗留账款及房屋租金进行专项追收。四是对固定房屋资产进行梳理,对产生经济效益的29处资产完善租用手续。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整改完成15个,1个正在整改。
区人民医院:针对“服务群众有差距,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召开群众满意度整改专题会。二是加快门诊流程改造。将行政办公楼搬迁至原保健院大楼,增设门诊电梯,优化门诊自助挂号系统等,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三是发挥柔性引进人才技术带头作风,选派专业骨干到全国大型专科中心学习,加强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科配置,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整改完成9个,正在整改4个。
区中医院: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逐项修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议事流程,切实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干事创业主观能动性,推进医院迁建项目建设、三甲医院创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引进等工作落实落地。目前,迁建项目正在优化智能化建设方案,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儿科)评审验收成功,新引新泌尿外科医学博士一名,与9名研究生、3名本科规培人员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是重新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工作职责,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管理上。2021年,计划轮流安排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班或进修,培养和提高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1个。
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针对“抓医德医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护理部加强“三基三严”等的培训学习,科室每周开展业务学习,护理部每月组织学习,加强护士责任心教育。2020年12月7日反馈问题到现在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二是下发《关于印发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荣妇幼文〔2021〕6号),明确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职能管控科室的管控和考评职责及党政领导的监督责任,形成了对全院医护人员医德医风管控及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医疗服务水平的逐渐提高及病患满意度的提升。三是制订《病历归档奖惩机制》《关于执行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住院病历终末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临床合理用药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大医务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力度,医疗质量及服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整改完成14个,正在整改2个。
区财政局(区金融事务中心):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加强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开展好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干部,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机关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加班、出差用餐标准,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三是扎实工作作风,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结合“预算一体化”建设工作有效整合软件使用。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整改完成10个,正在整改1个。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坚持民生实事“四级调度”机制,在完成2020年20件民生实事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为市民和农民分别办好10件重点民生实事。二是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推进力度。深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2020年争取到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改迁建、老旧小区改造、国家重点区域畜禽基因库等22个项目中央及市级资金2.7亿元。三是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2020年累计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17.1亿元,南环线高速、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推动实施。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印发《荣昌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规划》《关于切实做好“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从领导、宣传、评价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区国资委(区国资经营管理中心):针对“形式主义有所表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体察基层实际情况,切实转变作风。做好科室间协调沟通,建好数据台账并及时更新,科室间做好数据信息共享。2020年底,整合党建信息、人事信息报表等,合并指标,减少报表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企业和工作人员的负担。二是调整信息采集方式。印发《关于到各区属国企开展走访工作的通知》对部分监管类工作不再采用企业报表的方式,由相关科室组队深入企业走访,与企业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进行信息收集。各科室共梳理需走访了解事宜30余项,通过集中走访、点对点重点走访等方式,3月底完成对全区30余家国有企业的全面大走访。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区司法局:针对“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加强12348重庆法网的推广和使用。发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关注和使用12348重庆法网,在全区各村社区“新风小院”“小院讲堂”进行广泛宣传和指导群众关注和使用12348重庆法网。截止目前,我区重庆法网注册人次10585,排名全市第4名,重庆法网咨询、办事人次排名全市第15名。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普法责任制单位对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普法宣传阵地、普法宣传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并加强日常巡视和监管,做到普法宣传内容准确严谨规范,对于违规设置、内容过时、陈旧破损、内容不全的普法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展板等立即清除,并及时更换最新普法宣传内容。截止2021年3月,全区各普法责任制单位排查法治宣传点位502处,清理过期宣传标语、横幅171条,清除过期海报、挂图442张,更换宣传栏、展板169块,清理过期宣传资料、宣传品6230余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区医保局: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批示不坚决”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市医保局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有关安排,结合实际,已制定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计划。二是开展门诊统筹专项治理。下发文件《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专项治理的通知》荣医保发〔2021〕2号,抽调骨干力量分成4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区内160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开展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已全部检查完毕。三是强化监管督办力度,确保违规违约处理落实到位,共发出《违法违约事项处理通知书》3份,追回违规费用及处违约金162万元(含往年未落实到位金额)。四是制定案件查处通报和案情会商、移送制度,已移送公安机关5件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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