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从孝敬的角度出发,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廉洁从业、遵章守纪;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家属,为了爱和孝,应督促自己的家人守住清白、耐住寂寞,按程序、制度办事;各级领导干部,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出发,应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教育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尽职履责;每一个炎黄子孙,从净化社会风气出发,应该制止、举报违法乱纪行为,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让这个世界充满爱,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廉洁是一种孝敬。对父母的孝敬,不仅重在物质层面,更应重在精神层面。人生在世几十年,大部分留不下英名,但要留清白在人间。百善孝为先,每年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都有孝敬的模范,我们虽不能像他们那样尊老爱幼,但应该能做到廉洁从业,能尽孝,不做大逆不道之子。
廉洁是对父母的一种精神赡养,是一种孝敬。有的人认为只要能让父母充分享受好物质生活,就算是尽了孝心,平时总觉得自己工作忙、应酬多,很少抽出时间与父母家人交流谈心。有的人认为只要父母能过得舒服滋润、风光体面,偶尔动用一下手中的权力为家人打打招呼、谋点私利,也算是有孝心的表现。更有甚者,少数腐败分子是以尽孝之名,行敛财之实:父母生日寿诞,则广邀宾朋大摆寿宴;父母生病住院,则广发消息笑纳厚礼……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在行“孝敬”,其实却与真正的“孝敬”相悖。因为,对于多数老人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赡养,更看重子女带来的精神愉悦。子女闲暇之际和他们一起谈心交流,让他们享受到天伦之乐;子女谨遵长辈教诲,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让他们过得心安理得;子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得到群众的夸奖和拥护,让他们感到自豪和骄傲,这一切同样会让父母深切地体会到子女们的一片孝心。试想一名领导干部如果沦落为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不仅自己无法为父母颐养天年而尽责尽孝,还无情地将离别之痛和莫大耻辱留给老人,这又怎能算是尽了孝心呢?
历史上有三位母亲因教子有方被后人所称道。一是“孟母择邻”。孟母为选个有利于儿子发展的环境,竟不辞劳苦三次迁居,终于培育出一位孟老夫子;二是“徐母骂曹”。徐母痛斥儿子徐庶不辨真伪,轻信上当,最后悬梁自尽,使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三是“岳母刺字”。岳母给儿子岳飞背上刺上“精忠报国”,岳飞虽被奸臣所害,但至今还在杭州岳墓楹联上镌刻着: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几位做儿子的都是遵母命的,所以传为千古佳话。而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哪位父母不是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希望他们有出息。特别是有的人走上领导岗位,父母们更是希望他们能够竭心尽力地工作,廉洁从政,不断取得优异成绩。由此可以看出,父母们美好希冀是与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完全吻合和高度一致的。为官者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和奉公守法,这也是对父母的一种满足,是对父母的一种精神赡养,是对父母的一种孝敬。
“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古代儒家提出的一种行为标准。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所以父慈子孝、兄弟和睦、夫唱妇随等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可以为形成敦厚的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现代社会,虽然家庭伦理和道德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孝亲敬长,仍然是人们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古人道:“慈鸦尚为哺,羔羊犹跪足;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意思是说小乌鸦还懂得把食物吐出来给父母吃,羊羔吃奶的时候还知道跪着向母亲表示感谢;人要是不孝敬他的父母,就连禽兽也不如!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不知凝聚了父母多少的心血与艰辛,每个人都应该孝敬养育过自己的亲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普天之下,哪位父母不是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希望他们有出息?对走上领导岗位的人来说,父母更是希望他们廉洁从政,为民造福。可是,有不少执迷不悟的为官者,把党的纪律忘得精光,把父母的嘱托抛到脑后,有的被金钱俘虏,有的违法乱纪,有的锒铛入狱。他们的所作所为,让父母颜面尽失、痛心不已,这是多么不敬不孝、大逆不道啊!有人认为只要能让父母享受好物质生活,就算是尽了孝心,这其实只是“小孝”;有人认为动用一下国家赋予自己的权力为家人打招呼、谋私利就是面子的体现,这其实是在行“逆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在行孝,其实都已背离“孝敬”的真实含义。
廉洁无价!把住心灵的大门,就真正地把好了道德之门,把住了欲望之门,就保住了廉洁美德。因此,作为党员干部,要全面理解“孝敬”的涵义,正确地践行“孝敬”。既从物质和精神方面孝敬好自己的父母,又要像古人说的那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努力将践行“孝敬”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视人民如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实际上,对于天下的父母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子女谨遵长辈教诲,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论是为官者还是无官者,让他们为自己的子女感到自豪和骄傲——这也是体现孝心的最佳方式。试想,如果因为不良行为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不仅无法为父母颐养天年而尽责尽孝,还将莫大耻辱留给了父母亲人,这岂非是最大的不孝?!
廉洁自律和奉公守法,是对父母的精神赡养,是一种孝敬。面对各种诱惑,党员干部不仅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更应该明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道理,所以就不应该去“弄”法、“玩”法、“践”法。还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让父母不再“家有官,心难安”,过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晚年。
投稿人: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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