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纪委监委探索”四诊疗法”,督促派驻(派出)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推动全员预检“初诊”。印发《党员干部小微苗头性问题发现及处置办法》,列出30项正面清单和25项负面清单,为派驻(派出)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依据。派驻(派出)机构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个人事项核查、民主测评等12种方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小病早治、未病防治。
深化室组协同“会诊”。制定完善《忠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忠县监委派出机构工作规定》,各监督检查室分片联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实行室组“双向互通”监督模式,即派驻(派出)机构每月向监督检查室报送廉情信息,监督检查室根据信访反映、巡察反馈、审计移送、案件查办等发现问题,每月向联系派驻(派出)机构分派“监督清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联通、条块结合的综合监督工作体系。
紧盯“隐疾”精准“叩诊”。紧盯机关和食堂资金往来票据开展监督。派驻(派出)机构每月定期对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和食堂资金往来票据账务进行全面排查、疑点饰查,重点聚焦签字异常、地点异常、支出异常等8类问题,通过账目比对、账物校对、实地核对等方式综合分析研判,从“小切口”窥见隐形病,精准治“病根”。
直击民情主动“出诊”。开展“服务保障发展、亲清政商关系、干部廉洁自律"专题调研,要求派驻(派出)机构每季度走下基层、走进企业、走访群众,重点了解行业主管部门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惠民富民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走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