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进驻公告
经区委批准,十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共建4个巡察组,对大佛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古溪镇、龙形镇、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古溪镇伍家村开展提级巡察。
近日,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传达了中央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通报了本轮巡察有关工作安排,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截至9月22日,4个区委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三个聚焦”政治巡察要求,紧盯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政治责任、职责使命,重点查找十三届区委换届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问题。同时,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重庆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执行“六稳”“六保”政策要求、执行换届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等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区委巡察组将对各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组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
023-44568793(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023-81651610(区委巡察办督导联络科)
附:十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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