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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清廉城口 时间:2021-10-08 11:16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城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纪委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县监委职责: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单位构成

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137名,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共行政编制95名,参公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勤2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事业编制12名、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县纪委监委共设立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1副配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7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936.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一步增多,造成经费拨款增加;二是2021年将公务员绩效目标奖、平时考核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无此项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3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999.6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9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3.17 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6.89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93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734.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1.8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95万元,比2020年增加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06万元,比2020年增加73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察系统人员增多、监督检查业务增多,经费保障需求增大;二是2021年年初预算将公务员绩效目标奖、平时考核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无此项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机关日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等支出;项目支出399.89 万元,比2020年增加201.89 万元,增长原因为纪检监察办信办案、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业务量增加、难度增大,经费支出变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大要案查处、县委常规巡察、专项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等重点纪检监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机关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源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0年增12 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办信办案数量增多、案件侦破难度更大,案件管理质量更高,外出调查、取证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增大,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由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人员进一步增多、纪检监察工作量增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51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和发挥职能职责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需要,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标准制定采购任务,年初申报采购计划2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纪检监察办公设施和留置专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399.89 万元,主要用于村居监督员补助、县委常规巡察、大案要案查处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实、留置专区运行维护。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投入使用监察留置场所一处,两处办公场地约70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公开联系人:江秀银,联系方式:59229975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城口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纪委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县监委职责: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单位构成

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137名,其中: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派出监察室、县委巡察办共行政编制95名,参公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勤2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事业编制12名、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县纪委监委共设立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1副配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7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936.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一步增多,造成经费拨款增加;二是2021年将公务员绩效目标奖、平时考核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无此项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3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999.6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9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3.17 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6.89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93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734.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1.8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95万元,比2020年增加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06万元,比2020年增加734.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察系统人员增多、监督检查业务增多,经费保障需求增大;二是2021年年初预算将公务员绩效目标奖、平时考核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无此项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机关日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等支出;项目支出399.89 万元,比2020年增加201.89 万元,增长原因为纪检监察办信办案、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业务量增加、难度增大,经费支出变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大要案查处、县委常规巡察、专项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等重点纪检监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城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机关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源头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20年增12 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办信办案数量增多、案件侦破难度更大,案件管理质量更高,外出调查、取证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增大,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由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县纪委监委人员进一步增多、纪检监察工作量增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51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和发挥职能职责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需要,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使用标准制定采购任务,年初申报采购计划2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纪检监察办公设施和留置专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399.89 万元,主要用于村居监督员补助、县委常规巡察、大案要案查处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实、留置专区运行维护。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投入使用监察留置场所一处,两处办公场地约70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县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公开联系人:江秀银,联系方式:5922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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