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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来源:清廉渝北 时间:2021-10-20 18:01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4月至6月,十四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对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城管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委、区交易中心、空港新城公司、临空基建公司、龙塔街道等11个区管单位党组织,以及龙塔街道10个社区、石船镇18个村(社区)、洛碛镇16个村(社区)、龙兴镇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区委巡察组对上述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区委统战部(区侨联):对标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主动作为不够,侨资侨企招引落地效果不好; 建好用好守好宣传舆论阵地存在薄弱环节,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领还需加强; 助推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不够,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等具体困难办法不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显现,调查研究走访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足;经费研究使用过程和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民主推荐范围窄,公示不规范; 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有所不足,“三会一课”不规范。

区委政法委: 推动党管政法相关制度落地不细,未及时结合实际建立政治督察制度;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深细,推动建立国家安全八大重点领域的工作协调机制进程不快; 牵头解决群众身边问题不够及时;履职尽责规范管理不够扎实,内部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项目跟踪监管有所缺位,日常警示教育实效不够,干部监管严实落细不够; 重发文、重报表、重出新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绝;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科级干部配备不及时;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区人大机关党组: 服务常委会“两个机关”建设创新举措不多,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延续性还不够;机关党组的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选用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二线”心理;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短板,精准施策不够充分;重点领域岗位廉政风险把控不严,内控制度缺乏刚性约束;调研不深入,精简文件不彻底,作风不够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三重一大”、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两个责任”落实传导压力不够。

区政协机关党组: 服务保障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健全完善机关内控制度,执行采购程序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够,“三公”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调查研究不深入,重形式、轻实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聘用人员缺乏统一管理;部分干部存在“二线”心理;民主生活会较真碰硬不够;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区城管局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监管宽松软,违纪违法现象突出;市政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较大;政绩观有偏差,对群众关切问题有时回应不及时; 推进基层减负不足,过度留痕现象依然存在;党委班子凝聚力发挥不够好;落实体制改革不及时,花卉园管理处接管工作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党组织建设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抓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队伍建设结构不合理。

区供销社党委:贯彻供销系统改革不到位,“三社”融合发展推动不够,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资金管理廉政风险较大,对社属企业资金使用缺乏监管,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随意性大;履行社属企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闲置项目资金回收不及时;对外投资担当尽责不力,投资论证不够、监管不严,投资绩效差;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机关干部在社属企业兼职;作风建设抓细抓实不够;组织活动质量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区发改委党组: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不够好;统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落实不到位,打击投标串标力度较弱,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缺乏内部监督机制;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共享不力,全区信用信息统筹工作未正常开展;招投标领域、选择委托咨询评估入库单位、资金支出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制度重制定、轻落实,调查研究不深不细,服务意识不够;财务监管履职尽责担当不足,制度执行把关不严;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部分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区交易中心党组: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存在短板,重点监管工作推进不快,电子招投标系统至今还未上线运行,专家评审活动管理与上位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文件合规性和完整性把关不严,重点环节监管缺失;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到位,推动公共资源改革落地不及时;推动阳光交易缺乏法治思维;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班子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纪律执行不严格;党支部活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空港新城公司党委:投融资、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明显且集中,同一公司长期承建项目;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人为操作空间大,向银行贷款融资环节存在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务接待、差旅费支出超标准,公车管理不到位;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入不够;领导班子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任力度不大;落实主体责任表面化、形式化;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大,执纪问责不严。

临空基建公司党委:推动国有资产增值不够,资产未予盘活;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会而不议;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廉政风险管控有疏漏,内部审计流于形式,直接发包项目数量多、金额大,工程项目增量较多,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重点不突出;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残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不主动,违规租用公车;班子协作担当精神不足;中层干部培养选拔效果不好;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全局性谋划。

龙塔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变相公款吃喝现象突出,福利费用支出把关不严,公车改革不彻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够,物业纠纷问题突出;解决民生民利有关的城市管理问题不彻底,轨道环线破坏绿化带协调和拆除违章搭建执法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乏力;社区“去机关化”不彻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党员管理不严,先锋作用发挥不好;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石船镇18个村级党组织: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不力,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工程、财务等廉政风险突出,招投标、比选流于形式,存在大量大额现金支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规购买烟酒、发补助、报销燃油费;村(居)务公开不规范; 落实惠民政策不细致;党组织战斗堡垒功能弱化,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洛碛镇16个村级党组织:“污染防治攻坚战”攻坚不力,污水直排长江,秸秆焚烧时有发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专业人才,管理思维转换不到位;农村小路硬化“一事一议”、农房风貌改造、危房整治推进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款购烟、重复发放补贴;部分干部工作推诿缺乏担当,副书记职能定位不准;优亲厚友现象突出,有偿公益岗位、物资采购向干部亲属倾斜;财务监管存在廉政风险;书记抓党建主责主业能力不强;干部政治素养不足。

龙兴镇17个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备力量不足;应对“农转城”工作新局面有所欠缺,管理能力跟不上,社区治理缺乏有效手段、长效机制;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多、重复上访情况多;工程项目民主决策不到位,存在村干部指定承建方;部分补助发放、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财务监管存在廉政风险;党建资料编造抄袭;党组织活动有偿化仍然存在;村(居)务监督制度空转,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纪律作风建设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处理。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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