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Baidu
map
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大足区 >> 更多

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大足区政府网站 时间:2021-10-21 11:1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内设科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派出监察室7个,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由区纪委监委代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机关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大足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和代管的区委巡察办。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881.06万元,支出总计3,88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1万元、增长 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88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1.0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88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长。其中:基本支出 3,111.91万元,占80.2%;项目支出769.15万元,占1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1.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41万 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21.65万元增加59.4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长。较年初预算数4248.93万元减少367.87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留置中心运维费和留置中心二次改造费用节余。二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未实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821.65万元增加59.4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二是疫情原因致留置中心人员隔离等防控费用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8.23万元,占8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2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留置中心运维费和留置中心二次改造费用节余。二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数据采集系统项目未实施。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7.60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8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部分经费跨年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125.6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的医保垫底资金调整到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9.56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1.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1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务职级晋升调资和社会保障基数调整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公用经费65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0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一厉行节约,二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6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13.46万元,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执行,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还未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洗车费、油费、过路费、保养费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0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执行。

公务接待费9.5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疫情原因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4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9.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必要的办公费、邮电费、办案人员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非必要的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印制的会议资料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今年中纪委、市纪委举行的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3.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76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得分

投入

预算配置(5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2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3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3

过程

预算执行(12分)

预算完成率

6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比率≥100%,得6分;100%>结果≥90%,得4分;90%>结果≥80%,得2分;80%﹥比率≥60%的,得1分。比率﹤60%的,不得分。

6

预算调整率

4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比率≤3%的,得4分;3%﹤比率≤10%的,得2分;比率>10%的,得0分。

2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2

过程

预算管理(17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6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全部符合得6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6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过程

预算管理(17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10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8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全部符合得8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8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收支总体情况表;二是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是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五是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4.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公开媒体公开。且在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公开在预决算统一专栏下面。

资产管理(4分)

资产管理安全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2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2

产出

职责履行(40分)

制作警示教育片数量

5

警示教育片3部。

制作3部,得5分。

5

优化涉权事项公开系统

5

优化涉权事项公开系统、拓展工作内容,打造“升级版”,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

优化升级,得5分

5

举办纪检讲台期数

10

举办纪检讲台期数。

举办8期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配齐村社区监察监督员

8

配齐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人数。

配齐309人得8分,少5人扣1分,依次递减。

8

开展监督检查轮次

2

开展监督检查次数。

开展8轮次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开展警示教育会场次

10

开展警示教育会场次。

超过200场次得10分,100-200场次5分,低于100场次不得分。

10

效益

社会效益(5分)

问题线索处置率

5

问题线索处置率较往年情况对比。

提升得5分,持平得3分,降低不得分。

5

可持续影响(5分)

全面从严治党

5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达到得5分。

5

小计


100

-

-

98

评价结果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归口科室审核意见


备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

1.共性指标包括投入和过程,共占50分,各共性指标的权重已由财政部门确定;

2.个性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共占50分(满意度分值设定不超过10分),各个性指标的权重由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个指标分值不低于2分。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纪委办公室   43769228


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0

总量

80

100%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区级财政资金

80

区级财政资金

80

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效得到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显著减少;

2.加强党纪法规和相关法律、理论政策、决策部署、成效经验等的宣传;

3.扎实开展 “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深入挖掘优秀廉洁文化;

4. 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

5.维护“检举控告免费邮”平台,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

1.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舆论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及舆论引导。

2.开展“四说”警示教育,组织协调廉洁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教化教育。

3.开展定期不定期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扶贫工作监督检查

4.印制专项材料,宣传、汇总有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           

5.强化全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按需培训”的机制,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载体。

6.继续开展 “检举控告免费邮”工作,畅通举报渠道。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66场次

200场次

366场次

100%



举办纪检讲台

8期

8期

100%



拍摄警示教育片

3部

3部

100%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执纪执法调查设施建设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纪委办公室   43769228


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4.56

总量

44.56

100%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区级财政资金

44.56

区级财政资金

44.56

1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规范档案室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保障审查调查资料完整,实现涉密资料安全管理。

修建案卷档案室,保障审查调查资料完整,实现涉密信息规范管理。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档案室改造

1

1间

100%













































说明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是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纪委,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办等职责。

我单位现有内设科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派出监察室7个,区委巡察办公室设在纪委。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机关本级、下属事业单位大足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和区委巡察办。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包括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

1.整体支出规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91万元;项目支出769.15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0.3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5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5分),过程(45分),产出(40分),效益(10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相关科室提供佐证材料;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财务人员对数据整理汇总,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

2020年度编制总人数152人,年末实际人数132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86%;“三公经费”预算数119万元,决算数50.3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9.88%。

(二)过程评价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4248.93万元,预算完成率100%,预算调整率8.65%;公用经费支出805.6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8.76%;“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50.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42.27%;政府采购支出83.0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00%。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网站,全要素公开,资产信息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体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三)产出评价情况

2020年度,通过预算财政资金的使用,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制作警示教育片3部;配齐村社区监察监督员309人;优化涉权事项公开系统、拓展工作内容,打造“升级版”,获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举办纪检讲台8期;开展监督检查8轮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66场次。

(四)效益评价情况

2020年度,通过开展项目,问题线索处置率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43769228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