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8日)
李 威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以及石柱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蹇泽西作了讲话,对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安排部署,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石柱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频繁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多重冲击叠加的特殊挑战,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战疫情、战脱贫、战复工、战洪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群众精神面貌持续向上,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贯通起来,做到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议共开展集中学习31次、专题研讨12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举办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以及石柱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石柱大地上。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二)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防止和反对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义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协助县委常委会听取36个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关于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梳理出38种具体表现形式,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尽职履责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31起44人。整体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健全完善972名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精准绘制全县政治生态“全景图”。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受理并回复廉政意见2281人次。高标准、高质量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34件。
(三)突出问题导向,为决战决胜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工作“八个严禁”“八个不能”纪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建13个专项督查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2个,提出建议意见25条,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及履职不力问题45起75人。认真办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加大办理情况审核把关和抽查复核比例,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开展回访,6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5人。切实抓好“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围绕12项整改任务,细化措施17条,所有任务均完成整改销号。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先后两次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80个县级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554个,查处突出问题7起7人。
(四)严格对标对表,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关于深化石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与派出监察室、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等工作关系,明确职责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派出监察室作用,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07件,立案23件,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聘请特约监察员14名,推动全县监察组织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升级完善石柱县智能监察大数据平台,新上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模块,收录全县249家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和231个财政独立核算单位车辆信息、财务支出数据,按月进行趋势分析和比对核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4个。
(五)履行监督首责,严实深细做好日常监督。深入细致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成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和子平台建设,全年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234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印发《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细化9类监督内容,创新11种监督方式,确保一插到底、靶向监督。深化拓展“1+2+N”片区协作监督执纪机制,全年共开展片区协作监督35次,核查信访问题148件,查处65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1+3”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起79人。深入治理违规大操大办各类酒宴、借机敛财问题,协助制定《石柱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操办婚丧事宜的通知》,规范报备307起,制止操办57起,查处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5起5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察法,突出精准问责,增强问责实效,全年共问责34起40人。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梳理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9个方面43种主要表现形式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基层“微腐败”问题42起51人。深化拓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大数据比对党员干部亲属3.3万人次,核查出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8人次,给予组织处理12人,清退资金7.6万元。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督促部门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9个,约谈提醒部门“一把手”3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收到并处置问题线索9件,对4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进行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双向反馈问题线索办理结果9件,督促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38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对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收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10件,均按程序开展核查处理。
(七)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将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全年共开展常规巡察5轮、交叉巡察1轮,覆盖乡镇(街道)党组织15个、县级部门党组织13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91个,发现各类问题409个,移交问题线索58件,立案审查22件23人。积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机制,坚持“凡提必巡”,分类建立纪检、组织、政法、财会等专业人才库,抽调新提拔县管正副职领导干部8人、优秀中层干部17人参与巡察工作。建立“1+X”协作机制,在巡察过程中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会经费使用等专项检查,共享监督成果,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健全完善“县委书记+分管县领导直抓整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跟踪督办等制度机制,对发现的41个共性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推动领域性、行业性治理。
(八)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17件,立案85件86人,依法留置3人,处分86人,审结率100%。切实转变执纪执法理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为209人次、60人次、4人次、19人次,占比为71.6%、20.5%、1.4%、6.5%。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各项要求,结合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飞行检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安全专题警示教育会,举一反三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5个,坚决做到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充分发挥审理把关作用,制定《审查调查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试行)》,反馈并督促纠正问题80余个。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全年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300余场次,受教育对象达1.9万余人次。扎实开展“以案四改”,精选西界沱文旅公司原经理刘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县属国企领域集中开展“以案四改”,以示范领改带动全面促改,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九)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县纪委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共开展集中学习30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9场次。树立正确选人用人标准,选优配强班子成员4名。聚焦市纪委监委蹲点调研反馈意见整改指出的5个方面13项问题,按照“三单六定”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完成整改。扎实开展全员培训,举办“风清石柱”大讲堂7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00余人次,抽调基层优秀干部26人到机关实训锻炼,培养后备力量。严格执行打听案情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建立纪检监察系统93名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内外监督,严防“灯下黑”。坚持“刀刃向内”,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7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重形式、走过场;有的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好,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失之于宽松软,致使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特别是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个别地方化解信访矛盾不够用力,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比较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犹存。有的纪检监察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和方法把握不准,从政治上看待和分析问题不够自觉;有的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不到位,致使安全风险陡增,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大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该报告的不报告或不按时报告;有的履职能力不强,对业务工作敷衍了事,该办结的件久拖不办;有的执纪执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对问题线索处置还不够精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以及石柱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夯实思想理论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教育,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优良传统结合起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二)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意见,保证全县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以及石柱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加强对融入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严格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慵懒散拖、以权谋私等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优先处置、高效办理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形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常态化,加强案件剖析,用好忏悔录,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深度融合。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地廉洁元素,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培育现代文明人格。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意识,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执行零报告等制度规定,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加强和改进申诉复查工作,充分发挥审理把关作用,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
(四)巩固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用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标签式”“割据式”落实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严防不良习气成风成势。锲而不舍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紧盯具体人、具体事,用好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有效做法,严查违规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等各类事宜借机敛财行为,综合运用劝导、制止、查办等方式,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轻装上阵。强化正反典型教育,严格家风家教,督促党员干部管好家属子女,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坚持不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脱贫攻坚摘帽后“四个不摘”、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强化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基层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涉黑涉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用好石柱县智能监察大数据平台,提高筛查精准度,确保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以及石柱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加强政治巡察。统筹考虑换届因素,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扎实做好延伸巡察村(社区)工作,确保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抓好中央巡视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高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指导意见,探索巡察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方式,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工会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完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完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推动典型问题通报常态化、共性问题整改长效化、突出问题治理精准化,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七)把监督挺在前面,认真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协助党委引导推动各类监督与党内监督同心同向。加强同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等监督方式,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自觉。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巩固拓展片区协作监督执纪机制,完成纪检监察外网建设,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激励保护,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做好换届纪律教育,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及时处置涉及换届的问题线索。严肃换届纪律,对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八)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如期完成党中央部署和市委、县委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加强对综合派驻机构的管理,有序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好发挥驻点“探头”作用。加强对派出监察室的日常管理,督促回归主责主业,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更好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村居监察监督员作用,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与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有效对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加强与本级人大常委会沟通协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依法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建模范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全县“一盘棋”统筹考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全员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强化实战练兵,整体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更严厉的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盼,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