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成立4个督查组对7个乡镇(街道)落实疫苗接种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17个村(社区)和22个工作场所,走访群众800余人,发现疑似相关单位责任履行不到问题2个,现通报如下。
一、某镇某村1名外来群众未接种新冠疫苗、疑似相关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1名外来群众已居住在其女位于我县某镇某村的住宅中7个多月,因交通不便未接种新冠疫苗,疑似相关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
二、某街道某社区2名群众未接种新冠疫苗、疑似相关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2名群众居住在其女位于我县某街道某社区某小区的住宅中,未接种新冠疫苗,疑似相关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
督查反馈上述问题后,县纪委监委已组成专班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鉴,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市、县关于疫苗接种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疫苗接种任务不完成、绝不收兵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人员的摸底排查,进一步强化对“应接未接”人员的宣传引导,将“敲门”行动进行到底,确保“应接必接”。县上将持续加大对疫苗接种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督查发现的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推进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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