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北区纪委监委对区公路事务中心养护科原负责人王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志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与发放并领取补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施工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遵守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项目中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志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江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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