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区委第九巡察组于对赵家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所属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2020年9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赵家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深入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巡察反馈后,街道党工委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街道党工委一致认为,区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的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党工委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街道党工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1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责任领导牵头、责任科室站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领导小组指导把关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整改过程中,街道巡察整改领导小组4次前往区委巡察办,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确保所有反馈意见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区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回头看”赵家街道党工委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6个具体问题,以及“回头看”发现的11方面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列出了17方面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站所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注重统筹结合,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坚持巡察整改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助推脱贫攻坚、征地拆迁、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巡察整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最终达到全面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1.针对“弄虚作假组建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同一扶贫项目多头享受补助资金两个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一是街道党工委已落实区纪委初核组的建议处理意见,规范了扶贫资金使用和账目报送。二是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要求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相关项目,避免家庭农场、村支两委有牟利行为,同时严格把关资金的账目报送。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护的监管指导力度。加强对已实施项目后期管护的监管指导,确保项目早日产生效益,真正让群众受益。四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从严把关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清理规范其它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对帮扶干部责任压实不够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帮扶体系。村社普通党员不再作为帮扶干部,增加了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教职工,每名帮扶干部最多不超过5户贫困户,并签订帮扶目标责任书,明确帮扶时间、工作任务、成效等相关要求。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党工委、纪工委不定期对帮扶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街道职工的与平时考核和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涉及派驻队员的将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负责人。目前,所有帮扶干部都能按照规定动作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扶效果突显,在多次区级、市级、国家级层面检查验收中得到验证。
3.针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经办人在核实贫困户收入和支出时工作不细致,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在完善档案时,责任心不强,未对填写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导致档案资料反映出“错评”。包村领导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向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补充完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对贫困户档案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对全街道的贫困户识别情况进行全盘再清理,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4.针对“扶贫资金滞留未及时兑现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主动请示寻求解决办法。鉴于有关到户扶持资金已用于贫困户“因学因病补助”,解决了贫困户的“三保障”问题,经请示区级主管部门同意,对上述资金不予追回。二是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汲取教训。此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街道扶贫办在解读政策时出现理解偏差,今后,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学习,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沟通,提高政策理解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5.针对“存在乱收费现象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主动对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街道扶贫办和柳池村干部再次入户与相关搬迁户沟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有关搬迁户均表示自愿捐赠资金。二是严格执行政策,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把关享受对象条件,斗硬政策执行力,强化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错误再犯。
6.针对“会计职能弱化未全面整改”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已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计开展了2次村级财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开展村(社区)干部财务培训,常抓不懈做好此项工作。二是压实责任。街道财政办对原始发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程序性严格审核,对村(社区)财务原始发票加盖审核印章,对不合规的财务票据退回整改后入账。压实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包村领导责任,在使用权限内对村(社区)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7.针对“扶贫产业未因地制宜,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问题
一是因地制宜换种。已督促渔乐村相关合作社及时兑付第一次股权红利,并对原100亩中药材全部换种晚熟青脆李。二是严肃处理,形成震慑。给予中药材基地项目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引以为戒。三是加强监管指导力度。引导群众加强现有苗木的日常管护,力争发挥产业的最大效益。由分管领导牵头,扶贫办、农服中心具体负责,对项目的后期管护加强监管指导,确保产业发挥效益。
8.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街道扶贫办和相关驻村工作队对到户扶持资金补助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1户不符合补助条件,街道已督促该户退回补助资金。二是严肃处理责任人。包村领导对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引以为戒,严格落实扶贫到户扶持政策,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动扶贫资金“奶酪”。三是强化监管。街道扶贫办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从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到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严禁“一拨了之”。
9.针对“本职工作有偿化”的问题
一是再次进行核实。街道有关干部职工在开展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中报销租车费用后未重复报销差旅费。二是纠正公车驾驶员补助待遇。已于2020年10月起停发兼职驾驶员工作补助和保险优惠,从2020年11月起聘用专职驾驶员负责公车驾驶,保险优惠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使用。三是强化公车管理和租车管理。修订完善《赵家街道办事处公车管理制度》《赵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租车管理办法》,中心工作优先使用单位公车,确系因中心、重点工作需租用车辆的,既必须确保安全,也必须严格管控,防止出现本职工作有偿化。
10.针对“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津补贴规定对标执行。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和信访岗位津贴发放事项的通知》文件对标执行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和信访岗位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有关考核表彰,严控奖励比例。对财务资料中出现的考核名称错误的情况,已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严格对标对表落实值班伙食补助。根据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口径,并参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具体执行办法严格对标对表发放值班伙食补助。同时,进一步强化值班管理,再次明确了平时、周末节假日值班班数和值班要求,防止出现未值班却领取补助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工会活动管控。对街道工会或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务必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五是强化公车管理和租车管理。修订完善《赵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租车管理办法》,中心工作优先使用单位公车,确系因中心、重点工作需租用车辆的,既必须确保安全,又从严审批管控。对违规报销的加油费和车辆维修费予以清退,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11.针对“涉嫌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一是彻底清退一批。对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街道租用职工和社会车辆用于工作,但发票为IC卡、村、个人、预付卡、车牌号等报销租车费的全部予以清退。二是完善手续一批。对相关资料不齐全的财务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基本认可一批。对2017年4月21日前生活费、租车费报销无审批单和2017年4月21日后报销发票购买方为“单位”,按照实事求是、据实报销的原则,予以认可。四是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全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会议精神执行,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把发票报销审核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2.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高山生态移民补助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清退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由包村领导担任组长,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作为成员,负责对相关对象开展政策宣传,因人因户施策,力争及时收回资金。再次加强对象甄别,针对审计问题名单,依据对象户当时情况再次进行了甄别,确认享受对象户为符合政策和不符合政策两种类型。切实加大催缴力度,针对不符合政策的对象,由清退工作专班负责,点对点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因人因户施策,讲清楚不退的严重后果,并以书面的形式下达告知书。
二是关于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问题。原开竹乡为保障工作开展,将应缴未缴社会抚养费用于乡政府日常运行,造成该笔款项长期滞留在财政账上无法核销,但实际上资金早已用于工作性开支。已请示区财政局专题研究,指导街道对该笔应缴未缴款进行销号。街道办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严禁挪用。
三是关于应缴未缴国有资产股权收益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力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评估验收。街道将该笔资金用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排危整治、村级卫生室整治、村级公路硬化和脱贫攻坚光纤村村通工程支出。街道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3.针对“干部任免考核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任免。鉴于两人实际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请求对聘任工作期间的误工补贴不予追缴。街道党工委已按干部任职程序,分别重新任用了两人。二是严格考核执行。有关人员已将考核奖金退回。工作人员在统计平时考核时疏忽,已责令其向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制度执行和结果运用,街道纪工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党建办、财政办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平时考核、评先评优等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4.针对“街道纪工委执纪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纪工委对“书面检查内容完全一样”的两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在向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向区纪委报告。三是进一步紧盯关键人、关键事、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查办问题线索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协助党工委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纪国法教育,集中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全面实施“以案四改”,推动问题解决、制度完善。五是持续纠治“四风”,深化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严查重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对“四风”问题严肃通报曝光、果断惩处,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
15.针对“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强化村财民理乡代管。加强村(社区)及代理会计财务培训。强化村(社区)民主决策及监督力度,强化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街道包村领导责任,不定期对所联系的村(社区)财务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实行收支发票会审制度,在使用权限内对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字。加强财务公开,及时公示资金情况及出纳账,并留下影像资料。加强生活费、租车费支出监督管理。出台了生活费、中心工作车费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执行。加强村(社区)银行账户印鉴管理,保障银行存款安全。二是加强支出票据审核。对少支多报的费用予以清退,规范职工慰问标准,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工作性生活费、租车费等报销必备的相关附件资料。街道办将严把支出报销发票附件资料审查关,严格按照全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会议精神斗硬执行。三是加强财务分管主管人员、财会人员以及一般干部的财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严控对原始票据合理性、合规性的审核关,把廉洁风险降到最低。四是对有关费用进行认真梳理,对发票不规范、发票开具为个人的费用予以清退,对报销发票签字手续不完善的费用进行认真核实,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认可。五是对超出公务用餐标准的予以清退。
16.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的问题
深刻汲取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教训,精心准备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专门方案并报区委审核同意。会前充分做好学习讨论、意见征求、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撰写等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要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分工,举一反三,逐一对照检查。会中,班子成员之间围绕问题整改,围绕自身和班子成员的不足,开诚布公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时针对存在问题触及思想,不回避矛盾,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17.关于“制度制定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修改完善《赵家街道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驾驶员管理,实行出车登记、加油登记、行车里程登记等制度,有效控制行车里程与油耗的比例,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保险制度。二是严控公务租车。尽可能使用单位公车,确系因中心、重点工作需要租用车辆的,严格管控审批把关,达到既推进工作,又不违反相关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
一年来,通过对此次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街道党工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推进问题整改,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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