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委班子会议,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深刻检视,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要求。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推进、督促检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责任。全盘认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的问题,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对照问题逐一找准症结,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改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过程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加强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明确政治部对巡察整改工作具体抓、督进度,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过关”心态。截至目前,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问题中,已基本得到整改。
(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委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把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已修订完善《严格干部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试行)》、《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实施办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以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政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委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重要内容,2021年上半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班子成员均作书面发言,班子整体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得以提升。二是强化机关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建立《机关支部学习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上半年集中学习次数达到16次。进一步完善支部党员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不断提升。三是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发言等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建立学习标兵评选制度,激励党员干部深学真学,收效明显。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 协助区委履行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了《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试行)》、《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实施办法》、《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切实履行起协助区委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协调各方、总揽全局的职能。
2. 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指导调研制度,重大风险研判会议制度。二是强化综合研判。搭建涉稳问题“一事一议”沟通会商平台,健全落实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巡察整改以来,适时组织召开非法集资疑难案件、涉法涉诉重大案件、涉稳重大问题、重大节点突发情况等事项会商研判会议,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联席会议机制,每周召开一次研判会。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政法各部门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加大领导接访、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督促协调等工作力度,2021年1月以来推动化解终结案件55件,26件正在化解中,确保涉法涉诉人员总体平稳可控。四是管好特殊人群。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确保了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2021年上半年由我委组织公安、卫生健康委、区精卫院、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清查评估,动态掌握3级以上患者。管好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未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2020年在全市平安建设考核中,开州区名列渝东北片区第一名,被评为优秀。
3.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大型T型广告牌等手段和方式大力宣传我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并积极向市上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绕全国扫黑办“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三是坚持依法严惩,依法立案侦办恶势力团伙1个,起诉判决恶势力集团(团伙)5个,目前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4。四是狠抓乱象整治。在中央部署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将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细化拓展为15个,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经过集中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效果。五是重视“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做到“扫黑”与“打伞”、审查调查与审查起诉高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8件9人,立案查处“官伞”4人、“警伞”7人、“庸伞”7人,同步立案查处其他违纪问12件23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件47人。2020年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我区被通报表彰评为优秀单位(获一等奖)。
4. 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铁桥镇扶贫团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帮扶干部加大扶贫政策宣讲力度,目前已全面宣讲1遍,确保帮扶对象对所享受政策清楚。二是指导帮扶干部按要求完善《帮扶手册》。三是逐户摸排问题,逐一对照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并且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班子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得以增强。二是严格落实每年至少两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目前已研究1次。三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遵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关于单位组织生活不严谨,制度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班子成员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联系委班子和自身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和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查找的很全面、很深刻、批评意见也很中肯,达到了查摆问题、明确方向、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2. 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目前支部书记和委员间、委员和党员间已开展谈心谈话一次。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20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切实解决了“思想上失之于怠”“落实上失之于虚”“监督上失之于软”等问题。
3. 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把党员按期缴纳党费作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每月收缴一次、公示一次的要求,规范了党费收缴账目和收缴单据管理,确保了党费收缴合法、规范、有序。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专项宣传费、扶贫帮扶资金、办公用品采购等涉及资金量大(超过1万元的)的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5.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提醒制度,由分管领导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时及时进行提醒,并要求亲自签字确认,确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思想上重视、申报不漏项。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有关款项。到目前为止,职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工作用餐、工会慰问金,公款报销职工体检住宿、车费,违规发放扶贫驻村补贴等全部清退回单位。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完善有关票据报销程序和附件。对报账无财务审核和审批、无报销附件的,对应补齐,全面进行了完善补充。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对反映出的固定资产应该登记管理而没有登记管理的进行全部登记管理。四是逐步扣还单位职工黄相利因重病借公款。对黄相利借款,我们已制定扣还计划,每月除基本工资外,经征求黄相利本人意见,我们将暂时停发黄相利有关津贴、补贴。并将黄相利的津贴补贴作为还款资金归还单位,以此逐步抵消借款。五是研究制定了《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内部规范》,从票据管理、经费支出、票据报销、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让每一次财务行为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六)关于机关管理不严、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1.一些干部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建立上下班签到制度,将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表现与平时绩效考核挂钩,并对经常迟到或者早退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2. 办公用品采购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单位办公用品的管理,建立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台账,建立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制度,对办公用品的采购严格控制,确需采购的,需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对办公用品价值超过2000元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对超过10000元的办公用品,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 私车公用情况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单位公务车管理台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建立完善派车单制度,切实做到公务用车规范、有序。严禁私车公用,对确需使用公务车又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公务车的,必须到指定的用车平台租车进行公务出行并完善相关手续,全面禁止私车公用的行为发生。
(七)关于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干部管理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抓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观念,把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工作、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每年专题研究党的建设不少于2次,推动以党建引领政法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以上,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政提醒制度,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干净不出事。三是严格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病假3天以上的,需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或相关费用报销单,请假手续须书面留存办公室,请销假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评优及绩效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树立典型引领、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提升工作效能。对工作疲沓、行动迟缓、出勤不出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经提醒、约谈后仍不改进的,给予取消年度评优的资格。四是全面落实干部家访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家访制度,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对每名机关干部分批进行家访,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因人施策做好干部职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强化对政法系统的干部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政治督查制度、执法司法监督制度、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制度和专项工作督导制度,把对政法系统干部的监督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中,切实加强对政法系统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委领导班子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提高思想站位,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在抓好班子学习的同时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紧扣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实现长效化和常态化。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的原则,在逐条逐项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扩大整改成果。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改进廉政教育方式,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不断提升廉政教育效果,巩固思想防线,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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