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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开州区委第十二轮巡察 | 区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朗开州 时间:2021-10-23 10:2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512日至2020812,区委第八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9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1.针对存在应付学习现象。

修订完善《开州区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1年以来,共开展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对学习篇目要求着眼大局、紧扣时事,对领学人要求有重点、有深化,不照本宣科,不“以读代学”,要求用专用会议本作好记录;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局党组成员分别讲授党课,要求每课必须有课件,90%的课程必须有PPT,主讲人必须联系实际、联系林业工作、联系自身经历,参与听课的党员干部必须作好记录。同时,在局党组要求和督导下,全局9个支部认真定期开展支部学习,切实完成学习任务,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2.集中学习少、效果不好。

2021年以来,在党组班子指导下,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党史教育集中学习8次,专题读书班2个,各支部累计开展支部学习近80次,累计参与人数近千人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小波同志先后讲授党课三次,其中:就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名为“汲取奋进力量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党课学习,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3.肃清流毒不彻底。

局党组一方面结合“以案四改”相关案例学习,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涉密等警示教育记录片、学习传达肃清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相关文件,以及对公务员法、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思想认识上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同时,开展全局档案资料清理工作,将涉及孙政才恶劣影响、薄熙来王立军流毒,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件全部清除,从物理层面全面彻底开展肃清。

二、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4.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

全面落实“2021年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计划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包括规模发展楠木等珍稀木材及大径材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3万亩。目前已完成作业设计外业部分;积极开展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州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完成道路绿化9.2公里,生态修复8745平方米,栽植各类苗木4978株,种植土回填5347平方木;确定铁峰山生态损害赔偿程序,已完成十个楼盘中六个楼盘的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并签订赔偿协议。正在按程序对林涧美地、大自然养生中心、鼎峰乐苑、锦绣缘等四个楼盘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

5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责与边界模糊。

厘清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林业检疫执法主体上级没有明确之前,由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查处具体案件,森防站积极作好技术支撑和资料取证工作。加强与生态环保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与林业行政执法事项衔接的通知》(渝林法〔2020〕17号)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内涉林、涉地案件查处。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早期救助,区应急局负责后期扑救。

6.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天保下岗职工、特换工种人员)。

成立天保下岗职工信访问题专班,全面核实调查情况,多方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历史档案,并形成卷宗。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邀请相关人员开展谈心座谈活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同时,密切关注个别重点人员,落实专人定期联系,密切关注情绪变化,心理动态,随时增进感情,谈心说理,劝导开解。联合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对相关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及劝导工作,切实将人员吸附在当地。

7.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国有林场问题)

关于80年代国有山林承包和代管合同到期,承包人要求按合同兑现木材价值分成问题,因国有林场公益林不能砍伐,合同到期暂时不能兑现,但兑现前合同长期有效。局党组责成林场成立工作专班,并落实专人做好代管户解释工作,维护信访稳定。

8.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野生动物养殖)

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全面完成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全区存栏养殖野生动物处置率达100%,补偿补助资金兑付率100%。经区林业局、区信访办、属地政府、村社的政策宣讲和情绪疏导,无证野生动物养殖户已经熟知相关补偿补助政策,存栏养殖野生动物已全部处置,补助资金业已全部到位。目前野生动物养殖群体已经息访。

9.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冲突)

有序处理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同有关科研院校开展长期合作,探索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互相促进的发展模式。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摸清底数”阶段,已与重庆师范大学合作开展“长江上游湿地科学研究中心地表生态野外观测站”重庆市重点市实验室基地建设,该项目目前已达成合作协议,将于2022年启动建设。配合开展重庆市“生态文明学院”开州区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该项目目前处于项目申报阶段。

三、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积极作为不够

10.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违规占用林地)。

2018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对16个疑似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了查处整改,整改销号率100%。二是完成了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对97个疑似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了查处整改,整改销号率100%。三是我区2020年森林督查经初步核查疑似违法图斑145个,已完成143个查处整改,还有2个问题正在会同开城高速集团加快处理。

对毁林开垦毁林造林、“四好农村路”建设、生猪养殖占用林地、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等问题进行规范,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2021年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11.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天保项目监管不力)。

一是经调查核实,按照相关程序解聘3名不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以及16名其他人员。包括身体状况不影响巡护工作,外出务工期间均由亲属代为巡山护林的生态护林员。同时,切实加强对下一年度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管理,要求外出务工人员一律不得选聘,林业局、所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联合,严格把关;二是河堰镇选用村干部做天保集中管护人员的问题,已经督促河堰镇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河堰镇于2020年12印发文件重新选聘集中管护人员。

12.信访矛盾风险防控问题突出(未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制定《开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开州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天保护林平台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严格选聘生态护林员1003人;同时,由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生态护林员及天保护林员的管护情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主管护情况进行抽查,加强监管;第三,要求乡镇按时报送天保人员花名册,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公示情况。

13.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保护与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通过考核招聘方式,从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专业及贵州师范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从云阳县国有江南林场商调入年轻干部1名,并将驻村干部、自然资源保护科科长1名进行轮换。有力地壮大自然保护地管理队伍,提升整体科研水平和专业素质。目前,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已有正式在编职工21人,其中包括正高级工程师1人,副高级工程师4人,中级工程师17人,平均年龄在35岁左右。

14.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

根据《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丰乐街道乌杨村建筑物整治及人员减载工作方案》,开展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工作。渠口污水处理厂、厚坝镇诺金商混办公大楼、渠口垃圾发电厂抽水泵问题已整改完成,城开高速公路项目问题正在办理中。制定丰乐街道乌杨村剩余5栋违法建筑正在推进整改。其中非法占用林地的2栋建筑,已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申请强制。其余3栋未占用林地的建筑,由丰乐街道牵头开展工作。

15.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及长效机制不健全)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制定发布《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的通告》,并在澎溪河保护区人口密集区域广泛张贴,保护区工作人员定期在保护区内开展巡视。由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起草,区政府发布实施《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严格把控保护区内各项目的准入及审批,坚决做到无新增问题点位。厚坝周家湾沙场已经进行生态修复,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已基本解决。

16.防火设施设备不完善。

经市林业局、市防火办及区委区政府批准,2020年底,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完成消防池新建20处,完成消防水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购置任务。同时,建成市林业局下达瞭望塔建设任务8座,完成3个标准防火检查站建设任务。2021年启动林下可燃物清理、生物阻隔带种植、智慧林业系统建设,拟建立涵盖全区范围的林木林地实时监控系统,为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控,森林火灾预防、监控、实时观测定位以及林木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起到显著作用。

17.国有林场管理不到位(国有林场“信息化”办公问题)。

三个国有林场原场部均在林业局机关。经局党组研究后,国有马云林场场部搬迁至满月镇顶星村、国有毛垭林场场部搬迁到至临江镇毛垭村毛垭管护站、国有岩水林场场部搬迁至河堰镇倪家村火石溪等一线管护站,就近加强对一线职工管理,便于工作开展。同时,加大对管护站站长培训力度,达到站长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及智能手机终端开展学习传达、工作业务等日常工作的程度。管护站站长对所属站点职工进行培训,但不作强制要求。搬迁以来,林场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18.国有林场管理不到位(国有林场人员年龄偏大、人员不足、结构失衡)

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及转业军人安置等方式,充实林场干部队伍,逐步调整林场职工年龄结构。2020年至今,安置部队转业干部4名,均为大专以上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有力地支持了林场工作的开展。同时,经局党组研究,将每年根据林场编制缺额情况,向区编委、人社局专门申请1至2个编制用于落实转业军人安置,并且通过社会招考等方式招聘人员,逐步解决基层林场人员年龄结构问题和文化层次问题,力争在10—15年内完成人员更新。

19.国有林场管理不到位(管理站点建设管理不完善)

加强林场管护站(点)基础设施建设,马云林场黄草坪通电问题,经协调电力部门,由于管护站太偏,难度非常大,需要区上决策支持。三岔湾、后山等管护站问题正在争取上级资金到位后实施。

 

20.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力度不够(重大项目推进缓慢)。

加快推进由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重大项目。截止目前,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度,森林火险治理项目资金已拨付80%;加大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管力度,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石龙大桥段)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加快推进各项生态项目,加强项目监督,根据市林业局、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发改委、区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明确项目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管理,并且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21.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力度不够(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经区政府和上级部门领导同意,局党组会议通过并下发《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关于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制定开州区苗木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2020年底到2021年春季,对林业局部门涉及义务植树、新造林、补植补栽、生态修复等项目,和区内各乡镇街道相关项目开展种苗专项检查,发现苗木“两证一签”不齐全、苗木种类与合同不符等行为,要求涉事单位限期整改。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表现

22.作风不够深入扎实。

局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中秋、国庆和元旦前夕,主要领导带队到乡镇涉林企业、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资源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到岳溪镇、白鹤街道开展蛙类养殖工作座谈会,交流处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验收工作分管领导适时对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项目、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督导检查。针对2020年度枯病死松树除治,制定《疫木集中除治督导工作方案》、《开州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督导记录》,班子成员带队到赵家街道、铁桥镇、巫山镇等地松材线虫除治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实地发现问题分类进行记载并签字,落实除治任务。在铁峰山违法建设整改工作中,分管领导长期驻扎在工作现场,同工作一团的同志一起开展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周有近三天时间在铁峰山工作一团现场办公,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23.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修改完善《中共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党组(扩大)会议规则》。会前充分收集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管领域的会议议题,经局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中明确专人如实记录;会后根据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经党组书记签发,按规定份数和范围印发。同时,对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实行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销号”制,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汇总后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局党组报告“销号”。对未能及时“销号”,又无正当理由的,将在平时考核中体现。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

24.违规发放慰问金和补助。

严格2021年春节慰问下岗、困难职工的范围和标准,发放金额和范围必须经局党组审定,由纪检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从2020年10月起,停发林业正式职工(易忠君、雷友华、王万珍)借到伙食团的工作补助。

25.三公经费控制不严格。

修改完善《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各公务车必须归口所属单位办公使用,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任何领导和个人不得私自安排使用。清退原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8月餐饮费412元。清退毛垭林场2017年12月超标准报销会议费(17人用餐费3652元)1132元。

26.违规报销差旅费。

清退原区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熊森、邱代波2017年4月到市林业规划设计院出差超标准报销的车船费157元;马云林场职工退还出差报销市内交通费60元;毛垭林场蒋玉宇、徐建国退还2018年12月到重庆体检报销的差旅费370元(185元/人)。

27.公务活动中违规饮用酒水。

清退原区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6月接待菜单中啤酒消费108元;清退毛垭林场2017年4月会议餐费中报销酒水380元。同时,局党组在相关接待规定中严格要求,中午接待不得饮酒,晚间接待酒水必须按照区纪委、区财政相关要求执行。

28.工会经费违规使用。

由局党组决定,局财审科牵头实施,清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2018年电影卡、读书卡超月份发放金额共计78400元;清退临聘及劳务派遣人员2020年度的节假日及生日工会慰问金115772元,同时停止发放临聘及劳务派遣人员的节假日及生日工会慰问金;国有毛垭林场退还2019年5月慰问生病住院职工超标准(1000元/人)金额200元。

六、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

29.个别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

严格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基层干部专题培训,同时,开展林业职工防火检疫技能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敢于担当、不推诿,提升干部职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班子成员适时与分管科室、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有不良影响、负面传闻、纪检组反映和平时考核考核较差的重点人员适时开展约谈。

30.行业执法不到位。

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时立案、及时查处,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制部门监督。加强处罚后执行力度,督促违法者及时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或者依法办理林业用地手续。严格行刑衔接,凡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七.制度不完善,干部队伍管理宽松

31.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

修订完善各项林业工作制度20个。其中包括:“三重一大”规范、学习制度、廉洁从政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林业行政防火值班制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考核制度等。比较完备地建立起了机关管理制度体系,有力地推进了机关建设有序化、科学化、效能化。

32.干部队伍管理宽松。

重新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并制定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考核方案,合理规范考核程序,激发干部干事激情。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大评优评先力度,推荐参评正高级工程师1名、副高级工程师2名;评选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33.基层党建工作部不严肃。

开展局属支部党建工作培训,严格规范支部换届选举规定和流程,要求资料齐全、程序完备、按时报备;明确党建工作专人负责,准确核定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由财审科专人负责定期收取;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与。局党组责成政工科定期督导,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参与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整改落实等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

3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根据新修订完善的党组(扩大)会议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凡涉及学习传达、意识形态、党的建设、纪检监督、贯彻执行、财务收支、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科室拿出具体事项和解决方案,分管领导初步审议评估可行性,主要领导预审核,党组成员通气协调,党组会上集体决策”的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形成良好的议事氛围。

35.党内政治生活缺少辣味。

督促局属各支部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严格开展2020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2021年2月,区委督导组列席局党组班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两套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1年9月,局机关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列席,和机关支部党员认真开展自我检视,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出出汗红红脸”的效果,有力地推进党内和谐和单位氛围建设。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36.党建主题责任履行不到位。

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要求“从我而起”,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5次,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7.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

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中共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作为主体责任头部负责人,分别同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活动;各支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与支部党员开展交心谈心。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自我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

38.警示教育抓得不力。

局党组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邀请纪检组列席,召开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违法建设案件为中心的“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专题会议,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同时,制定《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违法建设“以案四改”工作实施方案》,由政工科负责牵头,并作为督导组直接联系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定期收集整改进度。同时,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碰头会,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按月向纪检组报送“以案四改”工作进度,为全局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有力地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廉洁和服务群众方面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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