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8月12日,区委第九巡察组对南门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0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方面
一是镇党委未制定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党建检查考核工作未做到全覆盖,村社区等下属单位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突出。二是整改措施提出以党员“冬训”为契机,各班子成员到各村社区党支部上党课,对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但通过调阅会议记录发现,只有副镇长程中平到所包村上过党课。三是村干部履职虚化问题仍然存在,如天水村两名村干部在外做工程,平时很少在岗,到村巡察时也未见到人。
具体整改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决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落实了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制度,每年度开展了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加强对述职报告的把关和审核,广泛开展述职民主评议,进一步树立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责意识,提升党支部书记工作的能力。二是结合南门镇基层党支部实际,制定了每月的党建任务清单,将党建任务清单化,明细化,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目前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政治认识进一步提高,聚焦主责主业抓党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三是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扶贫办成立综合督查小组,深入23个村社区党支部,不定期开展党建重点任务督查,对照党建任务清单,及时查找基层党支部党建落实不足,加强现场指导,及时通报整改,自2020年以来,已经全覆盖对基层党建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村社区干部党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了基层党建的基础,三是所有包片领导全覆盖到村社区支部上党课,结合基层党支部实际,精选党课选题,用农村党员更易接受的方式讲出来,以讲促学,以学促行,不断做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镇纪委不定期开展了村社区实职干部在岗履职情况暗访督查,确保村社区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建立一只坚实可靠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2.针对“党委对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力不够”方面
镇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正能量弘扬及重点场所管控不到位。巡察发现,位于南门镇莲池村的新浦旧县城地址,作为开州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烈士颜昌豪、冉思源纪念塔、纪念馆、新浦中学大寨分校旧址位于其中。但旧址外设有“南天玉阁”,供奉菩萨受人参拜,与新浦县城旧址历史文化底蕴、革命烈士纪念塔的红色文化极不协调、反差巨大。
具体整改措:一是将“南天玉阁”外供供奉菩萨进行封存,对相关文字进行消除,积极做好建庙人员及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出现矛盾纠纷,目前。南门镇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挖掘新浦旧县城历史意义,进一步用好革命烈士颜昌豪、冉思源、赵晶片等南门英烈,讲好历史故事和红色故事,弘扬正能量,紧紧占领意识形态的主阵地;二是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群众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破除群众封建迷信思想,目前,群众的文明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三是督促莲池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清明节、春节等节点,加强宣传劝导,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正确的信仰,2020年以来,“南天玉阁”等意识形态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不断加强,劝导宣传效果好,新的风俗逐渐得到群众认可。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巡察发现,南门镇农业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2016年11月8日被诫勉谈话,影响期至2017年5月结束。但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仍被评为优秀等次,且诫勉谈话处理材料未归入个人档案,仍然存在巡察反馈的评先评优工作审核不严的问题。
具体整改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取消罗孝伟2016年评优资格,及时归档了罗孝伟的诫勉谈话材料,督促人事干部加强了人事政策的学习,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了评优评先资格审查,在评优评先推选过程中征求公安机关、镇纪委、镇信访办的意见,综合研判推选人的综合素质,对向区级申报的“两优一先”进行了联合审查,切实将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
4.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力”方面
第七轮巡察反馈“南门镇平顶村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不力,上墙的党员权利和义务还停留在十八大通过的《党章》内容,没有更新”。本轮巡察发现,平顶村上墙的党员权利和义务内容仍未更新,且权利和义务的内容颠倒。其他村也存在类似情况。
具体整改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镇23个村社区全覆盖进行了上墙制度自查自纠,重新制作更新了东阳村、阳寨村、高明村、双白村、平顶村、龙河村6个村上墙制度,做到了内容准确、更新更换、定期检查,发挥了上墙制度宣传引导的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认同感。二是在党建督查中将“上墙制度准确无误”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现场指导,要求及时更正更新,进一步规范上墙制度,以查促改,形成基层党支部自查、党委督查、齐抓共改的新局面。
5.针对“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方面
第七轮巡察反馈,2019年12月29日镇党委印发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开州南门委﹝2018﹞100号,但实际未按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有方案无行动、仅停留在文件上。本轮巡察随机走访平顶村1组部分群众和党员,均反映平顶村一名村干部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看人办事的现象仍未改变。在和南门镇部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谈话了解发现,镇属机关职能部门不结合实际,将属本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下压至各驻村工作队,致使驻村工作队应付各种材料、表册的时间远多于进村入户的时间,脱贫攻坚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然突出。
具体整改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综合研判平顶村李晓芬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群众反映意见等,通过党委研究决定,免除了李晓芬职务,在换届中把好政治关、人选关,将群众满意、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不断优化干部结构。二是镇纪委进一步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案四说”,加强对干部作风管理监督,不断增强了镇村两级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
6.针对“党的纪律教育缺乏针对性、经常性,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方面
第七轮巡察反馈后,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镇党委中心组针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记录仅有6次,未常态化学习。
具体整改措: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大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力度,2020年9月以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3次,职工夜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3次,机关党支部学习3次,结合南门镇实际,每周一常态化开展职工夜校学习和机关支部集中学习,每个月两次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将党的纪律教育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自学自省与研讨学习相结合,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有效性,以学促行,时刻绷紧纪律的弦。
7.针对“单位制度建设和监管缺失”方面
第七轮巡察反馈,镇经发办一名工作人员、东阳村两名村干部在巡察期间违规饮酒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镇党委仅对三人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经发办的这名工作人员的书面检查内容和签名均为电脑打印,镇党委将巡察期间顶风违纪行为降格为组织处理,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宽松软。
具体整改措:一是南门镇党委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工作方案》开州南门委﹝2020﹞131号,成立“以案四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级干部的警示教育,落实监管责任,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二是严格执行《南门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办法新修订》开州南门委发﹝2020﹞43号,进一步加强对镇干部的管理,目前单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镇干部规则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制度执行效果较好;三是对镇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优化调整了财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镇纪委将监管落在日常,用好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督查暗访等手段,不断完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四是针对镇经发办一名工作人员、东阳村两名村干部在巡察期间违规饮酒的问题,镇纪委与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对接,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回复已处理了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尊重镇党委原处理意见,同时要求镇党委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教育监管,自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8.针对“‘两违’治理不力”方面
经调阅《南门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底稿问题编号13》,走访群众,询问相关人员发现:南门镇违法建筑存量77户,其中66户在镇党委接受第七轮巡察前接受处理并缴纳部分罚款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应缴纳罚款1276.599万元,已缴717.786万元,欠缴558.813万元,应缴城市建设配套费800万元,已缴540万元,欠缴260万元;另11户至今未作任何处理。违建户王本术违法建设面积10100平方米,连公厕也占用。上轮巡察反馈后,王本术承诺房子建成后恢复公厕。镇党委于2019年1月15日研究决定,由副镇长程中平、谭其树牵头督促整改,程中平负责公厕修复,谭其树处置违法占地,限时整改一个月,但至今未整改。王本术应缴纳罚款223.21万元,已缴62万元,欠缴161.21万元。本轮巡察发现,场镇附近新增违法建筑8户,镇建设管理部门存在监管缺失问题。其中:莲池村1组村民彭伦均原基改扩建房屋,批准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165.8平方米,超占地面积75.8平方米,超审批建筑面积954平方米。镇建设管理部门虽然下达停工通知书,但现场并未停工,且至今未作任何实质性处理;花林村9组村民郭其芬在石口社区迁建房屋,原批准占地面积9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为148平方米,超占地面积58平方米,超审批建筑面积766平方米,镇建设管理部门对该违建情况未掌握,至今也未作任何处理;镇中村3组冉启国、冉松等6户在南门镇小学对面联户自建住宅,批准各户占地面积均为90平方米,总占面积544平方米,实际超占地面积280.8平方米,超建筑面积3244.8平方米。镇建设管理部门对该违建情况也不了解,违法建设也未进行处理。
具体整改措:一是印发了《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开州南门府发﹝2020﹞103号,建立健全两违整治和巡查机制,通力协作,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大催收力度,2020年和2021年按逐步催收的方式收缴了77户欠缴的配套费和罚款共计317.6万元整;及时依规恢复了王本术占用的公厕,按照政策及时处罚相关违规人员,加强政策解释力度,促进相关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三是对于新增的违建户采取台账管理,及时有效发放停工通知,督促相关责任人停止施工;及时提请区农业农村委对新增的8户违建户进行处置;及时下达《南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对违法建设停止供电、供水、供气服务的通知》开州南门府发﹝2020﹞219号,联合供电公司陈家供电站、清泉供水公司、花林水厂、开州区大众能源有限公司对莲池村冉启国等8户违法建设户进行现场停电、停水、停气处理,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加强巡查监督和沟通衔接,及时掌握违建动态,形成了惩罚措施有力、沟通衔接及时、政策引导有效的良好局面。
9.针对交办的信访线索方面
上轮巡察反馈“平顶村干部收取村民查档案费,收取贫困户危房照相款,强行收取每个建房户100元”的问题,镇党委安排镇纪委牵头进行整改,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于2019年10月12日责令村民委员会清退不应收取的危房照相款4080元至镇财政,对相关责任人员未作任何处理。
具体整改措:该问题由开州区第八监察室核查完毕后发现此问题涉嫌违反农民负担管理相关规定,后转区农委另行处置。我单位非该问题主办单位,所以我单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办单位区监委第八监察室未向我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10.针对扶贫产业引进、管护不到位,效益差
巡察走访发现:市级贫困村高明村使用扶贫资金19万元,栽植清脆李和蜂糖李各200亩,由开州区农业维普专业合作社日常管理,除200亩清脆李挂果较好外,200亩蜂糖李基本不挂果。由于该村前期考察不充分、不细致,未将其适宜生长的气候条件考虑其中,致使蜂糖李开花时正值寒潮,受此影响“有树无果”,需将此品种嫁接为清脆李才能产生效益。市级贫困村三道河村使用扶贫资金33.87万元,栽植清脆李100亩,沃柑800亩。因不能集中连片种植,清脆李和沃柑交由农户分散栽植、管护。因管护不力,该村1至7组沃柑存活率只有77.03%,管护率74.58%,管护验收面积585亩,比种植面积少215亩,产业效益差。
具体整改措:一是督促了开州区维普农业专业合作社对原实施的不适宜栽植的蜂糖李树实行“高换”成适宜栽植且市场价值较好的品种,及时总结果树引进、管护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南门镇地理区位、气候变化等条件,增强产业引进精准性和管护的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三道河产业补植资料的完善,农业服务中心加强了对产业管护的指导,因地制宜加强对清脆李、沃柑的管护,不断提高产业管护的效益。
11.针对农村信访积案矛盾突出
巡察期间共接收24件来信来访,其中反映镇村干部问题的历史访、重复访仍然突出,主要涉及土地复垦、农田水利、换届选举、农业开发、惠农资金分配、环境污染、人员安置、干部作风及执法不公等8个方面,尤其是万里、东阳、芙蓉、新浦等村的信访已经多次调查,但仍未息诉息访,信访老户的信访问题周而复始,化解工作不实不细,影响了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信访成因分析及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工作差距较大。
具体整改措:一是制定了信访存量清仓见底实施方案,成立了“清仓见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清单,实施台账管理,清仓销号,对信访重点人群实行一对一管控日报,及时掌握动态,对疑难信访案实行一案一策,包村领导包案化解,目前信访局面总体可控;二是及时办理了巡察期间交办立行立改移交件5件,巡察反馈5个新发现的问题责成包村领导与驻村工作队走访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已交区委巡察办,其余的均为重复访,已交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开展信访化解稳控工作,截止目前,所涉信访户均吸附在当地,可访可控,暂未收到越级到市进京上访的信息。三是针对加强与区纪委、区信访办沟通对接,及时办理信访举报件,并对相关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做出了说明,持续用力,提高信访化解的质效。
12.针对镇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
上轮巡察反馈“平顶村干部收取村民查档案费,收取贫困户危房照相款,强行收取每个建房户100元”的问题,镇党委安排镇纪委牵头进行整改,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于2019年10月12日责令村民委员会清退不应收取的危房照相款4080元至镇财政,对相关责任人员未作任何处理。对上轮巡察交办某机关干部等人在东阳村工作中违规饮酒问题的处理未向镇党委提出合理处理意见。对原农业服务中心某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后当年年度考核仍被评为优秀的问题审查把关不到位,且诫勉谈话处理材料未归入个人档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根本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监督责任缺失。
具体整改措:一是及时与区纪委对接,按照其要求,保持罗孝伟的处理意见不变,驰而不息加强对罗孝伟的教育管理。二是重新确定了罗孝伟年度考核等次,及时将罗孝伟诫勉谈话资料及时归档,并且加大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力度。三是平顶村收取照相费未处理相关人员的问题由开州区第八监察室核查完毕后发现此问题涉嫌违反农民负担管理相关规定,后转区农委另行处置。我单位非该问题线索主办单位。所以我单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主办单位区监委第八监察室未向我单位反馈处理结果。四是针对某机关干部等人在东阳村工作中违规饮酒问题,镇纪委与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对接,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回复已处理了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尊重镇党委原处理意见,同时要求镇党委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教育监管。
13.针对环境污染问题监管不力
巡察走访发现:芙蓉村、万里村共有7个私人小糖厂,已生产经营多年。生产时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污口直排到厂房外的雨水沟,因雨水沟不畅,一直囤积在里面,空气中弥漫着废水的臭气,塘渣也随意堆积在糖厂周围,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给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且芙蓉村黎小中、黎明糖厂的污水直排到浦里河。镇党委、环保所未引起足够重视,至今未作任何处置。
具体整改措:一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意识,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糖渣污染的问题。经研究糖渣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和第三方签订转运协议,由第三方打包压缩后经万州运往外省做燃料,将塘渣转为燃料,变废为宝,解决了塘渣污染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二是多次研究污水处理问题,现取得一定成效,万里坝糖厂修建化粪池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芙蓉村糖厂均已经修建临时沉淀设施,污水经沉淀后还田做肥料,同时不断强化属地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保护的责任高高扛起。
14.针对落实扶贫攻坚政策不精准
(1)发放到户扶持资金不精准。根据南门镇提供的2017年-2019年贫困户、低保户到户扶持资金发放花名册,抽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期间,向82户非扶持对象户、已脱贫户违规发放到户扶持资金共146840元,其中:2017年向29户非扶持对象户东阳村2户、高明村8户、光明村1户、龙河村1户、天水村2户、万里村9户、新浦村1户、阳寨村5户违规发放到户扶持资金共43700元;2018年向5户非扶持对象户种植业:万里村1户,养殖业:莲池村1户、龙河村1户、平顶村1户、新浦村1户违规发放到户扶持资金共7140元;2019年向48户已脱贫户东阳村2户、高明村3户、双丰村9户、镇中村1户、光明村3户、莲池村2户、龙河村6户、清泉村14户、平顶村6户、卷桥村1户、新浦村1户违规发放到户扶持资金共96000元。上述享受到户扶持资金的82户违反了开州扶办文〔2017〕39号、开州扶办文〔2018〕35号、开州农〔2019〕48号、开州农〔2019〕53号文件中关于扶持对象为贫困户、所有低保户的规定。
具体整改措:一是对所涉及户逐户清理,对不符合规定而又享受政策的14户,责令对象户退回享受资金,均已经退回;二是对属于享受政策但资料没有提供完全的户,村社区做出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完善相关佐证资料。通过集中清理,摸清了所涉农户到户扶持资金发放的底数,发现了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修正,提高了到户扶持的精准性。
(2)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不精准。2017年以来,南门镇对非建卡贫困户违规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共10户41人40.4万元其中卷桥村1组谭世清户3人,三道河村2组周同安户3人、4组张去英户5人、王家国户6人,月城村1组贺四田户5人,万里村3组范承银户6人,东阳村2组左文成户5人,高明村7组姚家木户2人,龙河村8组李贤国户3人、李良兵户3人。核查发现,该10户建房时为非贫困户,但为了解决其建房补助,于2018上半年作为新增纳入,建房完成后即退出贫困户。纳入贫困户时程序不合规,致贫理由不充分如差资金、缺劳动力,涉嫌资料造假。龙河村李贤国不是贫困户,其子李良兵为了建房作为新增贫困户纳入,在纳入时将李贤国也随意添加进了贫困户一并享受了补助。
上述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10户41人虽然2018年新进了贫困户,但2017年建房时并不是贫困户,且享受补助后即退出贫困户,一进一出意图明显,涉嫌优亲厚友,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关于“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规定和开州府办发〔2018〕48号规定。
具体整改措:一是对涉及的异地扶贫搬迁户逐户清理,经核实,2017年,这10户唯一住房均是危房,且交通不便,为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杜绝漏评现象发生,迎接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检查”,这10户经过村级开会确定享受搬迁,而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2017年才开始,为加快住房建设进度,村级开会讨论,按程序纳入系统,2018年开始验收并且第一次打款,10户均在贫困户系统,在之后,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后按程序退出,经多次咨询区发改委,这种情况符合相关政策,综上,没有不符合政策而又发放异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对象,涉及到的月城村、卷桥村、三道河村、万里村、东阳村、高明村、龙河村等7个村分别对发放情况做出了说明;二是对符合享受政策户但资料提供不全的户,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
15.针对应支付贫困户分红款不支付
2019年南门镇投入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0万元,建设莲池村红糖作坊加工厂,根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合同》约定,甲方为莲池村民委员会,乙方为开县大丫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丙方为南门镇人民政府。股权分配为甲方代表贫困户持股41%、代表村集体持有10%,乙方持股49%。乙方按51%的股金额以每年不低于6%的固定分红比率向甲方支付分红款7.65万元,分红时间从财政资金首期拨付之日起开始起算,以年度计算。开县大丫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红糖作坊加工厂已于2019年3月-12月从南门镇财政所分4次拨付到位财政资金230万元,而该厂也已于2019年11月进行了首次红糖加工,按合同约定该公司应拨付分红款7.65万元给莲池村用于贫困户分红,但至今未拨付。
具体整改措:一是及时督促了开县大丫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要约缴纳7.65万元分红款到镇财政;二是莲池村已经研究制定了分配方案,其中1.5万放入村集体经济账户,已到账,其余部分用于贫困户务工。
16.针对支付退耕还林项目款手续不完善,解决遗留问题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发挥效益
2015年至2018年,开州区林业局下达南门镇退耕还林计划,共5批18672.7亩,投资总额659.437万元。其中解决长江绿化遗留问题3871.2亩补助资金118.168万元未造林,新造15697.5亩。现财政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余额247.7451万元,其中应拨未拨进度造林款193.15万元,遗留问题剩余资金54.5951万元,产生了资金闲置。造林款支付手续不完善:一是部分存在无苗木采购合同、无供货商“一签两证”手续、无正式发票、无群众代表参与验收记录;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无群众代表参与监督;三是遗留问题剩余补助资金长期滞留账上,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整改措:一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管理,督促业主单位按照合同要约加快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长期留存在帐上的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用途实施造林补植等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已拨付资金支付凭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群众代表参与监督。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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