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区委第十巡察组对巫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针对“党委班子集体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巡察问题纳入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制度,按照“四必谈”“五避免”要求,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交流,进一步沟通思想、凝聚共识;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和第十三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查摆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举措,补齐短板弱项;三是进一步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对照6个方面进行剖析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警醒,做到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
2.针对“党委会议记录未充分体现议事决策过程”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开州巫委发〔2017〕13号)相关要求,明确党委讨论决定事项范围,厘清权责边界,重大事项均能按规定先征求意见,个别沟通、酝酿,上会研究时,党委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最后形成党委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学习教育,建立“议题+议案+记录”的会议材料存档机制,详细记录会议研究事项,充分反映个人发表的意见。
3.针对“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指导,2020年以来,一直坚持按月制定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及主题党日指导计划,明确当月重点工作,落实各包村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督导各村(社区)党支部逐项销号,着力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其他工作落实;二是以“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一升一降”的原则,统筹做好村(社区)支委和村委两套人选的预案,尽力实现村委和社区“两委”中有一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
4.针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班子成员和各支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认真查摆问题,并督促部分干部重新填写“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台账”,对以无表述的事项进行梳理,发现有相关事项,重新填写实实在在的内容;二是修订《关于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部分内容,在印发文件时从严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针对“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制定巫山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梳理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2021年党政重点工作,年初认真谋划,列出工作重点,并在党委会认真研究,出台具体细则;三是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成员落实相关从严治党职责,并定期向党委汇报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报送履职记录表。
6.针对“整改求真务实和接受监督上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对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存在问题的根源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及时向各村(社区)通报相关问题,将巡察问题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支部,并在大会通报相关问题,督促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到人,限定整改时限,力求整改取得实效,相关责任人员对巡察工作政治意识较强,整改积极主动,所涉及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7.针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未真正发挥使用效益”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开委组[2015]105号文件要求,制发《巫山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使用工作规范的说明》,进一步规范动用程序,逐项明确申报材料以及报账材料,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充分结合各村(社区)工作实际,鼓励动用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以来,镇党委共研究动用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事项共30个,动用工作经费46.5267万元。
8.针对“防范化解财政资金风险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财务管理,重新修订了《巫山镇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实行“统筹安排、严格报批。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二是对专项经费实行跟踪管理,严格按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和项目进度拨付款项;三是对重要专项经费实行绩效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四是财政办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每月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上月财务收支情况。
9.针对“领取扶贫帮扶款未入帐”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镇纪委对盘龙村、水口村所涉及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置;二是对盘龙村、水口村其它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三是督促盘龙村、水口村对所涉及资金进行梳理,做好收支记账,如数上账,做到账目清晰明了。
10.针对“超标准发放下村补助”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收回超标准发放的下村补助资金,如数打入财政账户;二是规范下村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人民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巫府发〔2018〕69号)文件执行;三是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席会议、参加培训等须附有关通知、函件),经站办所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
11.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开州府发〔2019〕2号)和《巫山镇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管理涉农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转帐支付到中标单位;二是规范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严禁工程款拨付给个人,严禁以借代支,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格执行《巫山镇财务管理制度》。
12.针对“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敬老院规范管理,制定《巫山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二是加强民政资金监管,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到位;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印发《巫山敬老院镇财务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做到规范核算,收支两条线,账务明晰,账实相符,财务规范有序,对之前重复享受节假日补助金进行清退,清退重复享受节假日补助金24700元;四是规范物资采购,对物资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需有清单和正式发票,做到采购物资要由监督小组清点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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