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到12月31日,区委第第九巡察组对敦好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反馈问题:学懂学透有距离。学习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对与工作紧密联系的重点学,对与工作联系不大的放松学,存在“挑食”的现象。如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等相关学习记录不全,专题研讨交流发言记录过于简单,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对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日常党建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学习计划,每周星期一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确保理论、政策知识全覆盖。二是定期开展讨论。从2021年3月开始,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开展研讨发言,进一步拓宽干部思路,提升学习效果。三是扎实做好学习记录。严格按照学习内容,以“烂笔头”代替“好记性”,规范、详实、全面记录学习研讨内容,在今后的学习中将常态化保持。
2.反馈问题:学习教育缺创新。主要通过学习文件、书本的方式学习党的新思想、新政策,形式相对单一,缺乏创新和吸引力,部分农村党员对该模式下的学习兴趣不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拓展教育渠道。针对农村党员实际,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作用,每月完成远程教育任务,并利用工作群定期推送学习内容,鼓励党员利用新型平台开展自学,掀起“大学习”热潮。二是创新教育模式。结合建党100周年活动契机,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教育基地、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增强学习吸引力。2021年3月开展了长寿村植树党员志愿服务活动,4月份开展了观看《建党伟业》并撰写观后感,5月开展了观看红色电影《血战湘江》,6月召开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座谈会重温了入党誓词,10月集中组织参观了“初心使命奋斗——中国共产党重庆100年光辉历程展”。后续将继续开展多样化的支部活动,用“体验式”学习代替“传达式”学习。
3.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如2018年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记录,意识形态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不够完善;近四年基层党组织述责述廉没有充分体现,2019年仅2个党组织述责述廉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于2020年6月、12月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敦好镇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敦好镇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完善了意识形态应急处置机制。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必述内容,认真听取了2020年度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4.反馈问题:推进“两违整治”不够有力。党委对“两违整治”工作抓得不好,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区政府下达的“两违”整治5000平方米、收取配套费10万元任务至今尚未完成。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加强衔接依法办证。镇政府进一步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有效衔接,就前几年已接受处置部分违建户情况进行沟通,商议可行方案,依法按程序办证。二是加强配套费征收力度。2020年区政府下达配套费任务10万元,由于前几年镇党委政府对违法建设的严厉打击,自2017年以来,敦好镇没有违法建设的情况发生,虽然实行了应收尽收,但也只收取了配套费6万元。后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5.反馈问题:对农房颁证工作重视不够。党委未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农房颁证工作,农房颁证进度滞后。全镇应颁证12985户,截止巡察组入驻时已颁证9899户,尚有3086户未颁证。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在2010年全县开展集中办证时,因外出农户较多、资料不全且群众不愿缴纳办理用地手续的税费,导致部分农户没有办证。2020年机构改革后将用地审批划分到农业服务中心,且区农委于2020年11月通知2019年前建房未批的农户暂停办证。我镇针对反馈问题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规划和自然资源片区管理所、各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建房政策及产权办证工作深入农户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农户主动办证。二是深入摸排。由于办证政策的变化,为农房颁证工作能够有序推进,规建环办对全镇农房未办证情况进行了深入摸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过摸排,全镇实际未办规划手续、用地手续共计1674户。三是加大办证力度。加快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齐全的农户产权证办理进度,现已完成办证64户,余1610户未办,其中:外出务工人员1214户,超面积建房55户,有用地或规划手续327户,新农村10户,私自涂改证件4户。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办证力度,力争应办尽办。
6.反馈问题:推进重点项目不到位。党委对推动重点项目认识不足,未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具体落实措施,项目进度较慢。全镇2017年至2020年共实施脱贫攻坚项目55个(其中工程类37个),截止巡察组入驻,只有42个项目完工(其中4个项目超期),25个工程类项目完工,11个工程类项目完成结算。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思想上重视。各相关科室不断增强项目实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二是标准上严格。各相关科室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项目建设施工、结算审计、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向好。截至目前,原13个未完工项目中有12个项目已完工,剩余敦好镇兴龙村2、3、5、8组通组通畅工程正在实施;原14个已完工未结算项目中有11个项目已结算。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施工方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善资料,做好结决算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显现
7.反馈问题:巡查违建走过场。镇属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风不扎实,巡查违建不深入、不细致。如天楼村3组、5组、10组有黄开万等4户分别于2019年至2020年先后未批先建了别墅4套,其违法占地面积876.34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2438.72平方米。该违建一直未被统计在册,更未妥善处理。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压实责任到人。把违建巡查责任压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将所有的村(社区)分片包村到人,包村人员对所包的村(社区)每月不得少于2次行政执法巡查。2021年2月以来共巡查32次,发现违建10起,全部进行了有效制止。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巡查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起,依法强拆3起,自始至终保持对违法建筑查处的高压态势。通过巡查和查处力度的加强,目前我镇无一处新增违法建筑。三是依法处理违建。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天楼村4户违建户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孔祥武户在巡察时规划和用地手续正在申办之中,现该幢房屋已由规划与自然资源片区管理所实地核查为其办理了房产证;唐代云户属正坝工商所属退休干部,其儿子、妻子为非农业人口,因常年居住的老房子为危房且无其它住房,于2019年5月申报改建老房,因不符合土地管理政策未获批准,擅自在老房旁边建设新房,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将其纳入乱占耕地建房进行整治;邱龙见户,没有办理建房、规划许可,属于违建,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将其纳入乱占耕地建房进行整治;黄开万户,房屋系黄开万和其子黄述成在原基改建,原房属于石砖房,该房在建设前和建设中均未申报相关手续,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将其纳入乱占耕地建房进行整治。
8.反馈问题:个别干部漠视群众利益诉求。个别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饮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如兴龙村集中供水工程始建于2012年5月,2013年10月交付使用,工程投资28.05万元,可解决全村1700余村民饮水问题。该工程运行1个月后便因为村干部没有及时引导群众建立管护机制而致部分管网损坏,进而导致该工程闲置、损毁,至今仍未发挥作用。目前兴龙村群众只能饮用河水、堰塘水。其间,该村村民多次到村、镇、区等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果。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高度重视。镇、村两级多次就兴龙村饮水问题召开会议制定解决方案,并下发了《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敦府发〔2020〕146号)和《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开州敦府发〔2021〕75号)文件。二是及时恢复。镇政府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编制了《敦好镇兴龙村集中供工程恢复性供水预算及实施方案》,为尽快恢复功能性供水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现水源地到厂区再到调压池的恢复性供水已完成,配水支管网已恢复使用。三是建立机制。建立用水管护协会,专人管护,形成用水管护长效机制。兴龙村正在积极筹备召开院坝会征求群众意见建立用水管护制度。下一步也将积极推广用水管护协会到各村(社区),以确保全镇群众饮水安全得以保障。
9.反馈问题:少数站所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少数站所干部担当尽责有差距,履职不积极、不主动,导致工作存在疏忽。如低保年审工作流于形式,巡察发现肖必清、唐天碧2人2018年以来既享受低保待遇又领取社保养老保险资金,经主管部门核实肖必清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唐天碧应调减享受低保标准。该镇社保所负责人在谈话时提到“截至目前全镇近年来共涉及148人存在死亡冒领养老保险资金49万余元未追回”,尚未制定妥善办法有效解决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低保政策。巡察反馈低保问题后,镇社事办立即组织相关社区干部入户调查家庭情况,宣传低保政策。经入户调查,我镇及时依规取消了肖必清低保资格;调减了唐天碧低保标准,由原1100元每月调整为570元每月。二是狠抓死亡冒领整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和《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违规领取社会保险追回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告知当事人不退回的严重后果;镇村两级干部多渠道多方式向当事人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并送达《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告知书》148份;协调温泉法庭、银行等部门通过冻结当事人账户金额、送达法律文书等形式对拒不退回的人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148人死亡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共计49.77万元。
(二)执行制度规定仍有差距
10.反馈问题: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差距,存在自筹资金未到位、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规范等问题。如从全镇2017年至今实施的55个项目的合同规范和执行要求看,全镇需自筹资金的公路建设项目13个中有10个项目共计569.62万元未到位,有5个项目共计95.17万元履约保证金未按招投标规定按时足额收取,有10个项目超计划拨款共计495.09万元,有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取质保金共计20.91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按程序收缴履约保证金。针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开县敦好镇桃溪村松林咀至三合寨公路硬化工程,进一步核实镇财务和联系公司提供缴纳单据,在规定时间内(最迟6月底)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按照相关规定补缴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针对其余4个项目,在2021年3月21日通知施工企业进行了见面约谈,提出了按照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完工日止,计算天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并缴纳一倍滞纳金的处理方式,并要求在约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目前,该4家企业已按要求缴纳了资金利息及滞纳金共计6043.2元,其中: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67元,重庆市万州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31元,重庆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241.2元,重庆市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04元。二是按要求扣取质保金。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未扣取质保金的项目正在进一步核实项目当年结算、拨款等事项。同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针对新的在建项目严格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扣取项目质保金。
11.反馈问题: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执行制度规定意识不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混乱。如巡察的12个村(社区)2018年至2020年使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时程序不到位,村(社区)缺决策依据及群众公示环节;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行政办公费、工程款、年度考核等共计25.06万元违规列支;专项资金年度未专项结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将在“服务群众经费”中列支的“村办公费”250613.9元通过调整账务全部调回“村办公费”科目,同时重新设置了“应付款-服务群众经费”科目进行往来专项核算。二是收回违规支付资金。喜龙村用服务群众经费违规支付手机流量费2340元,正坝村用服务群众经费违规列支2019年度年底考核1200元,违规支付金额合计3540元,已经全部收回并在相应村记账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将原中共开县县委组织部、开县财政局、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县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委组[2015]105号)文件复印分发至各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在今后报账中,严格按文件规定列报支出。
12.反馈问题:土地复垦资金使用不规范。执行使用土地复垦资金的制度不严,存在使用土地复垦资金程序不到位、违规决策等问题。如巡察的12个村(社区)中有兴龙村等10个村(社区)2018年至2020年使用土地复垦资金共计1607.83万元,未按照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按程序决策审批使用。2017年白岩村委擅自决策用土地复垦资金为翁光明等12户四类人员垫支应退生态移民资金25.6万元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完成部分整改。一是完善决策程序。各村(社区)使用土地复垦资金1607.83万元是消化历年来各村(社区)公路硬化资金差口、公路养护等其他民生项目方面的支出,经过各村(社区)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同意,现已完成决策程序并公开公示,整改全部完成。二是白岩村擅自决策用土地复垦为翁光明等12户四类人员垫支应退生态移民资金25.6万元事项目前相关情况已核实,正在积极追收。
(三)财务风险防控不到位
13.反馈问题:镇财务风险管控有差距。对镇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存在应收款未收回等问题。如全镇借款621.85万元未归还镇财政,其中应收工程项目借款(人饮工程)249.4万元,应收村级借款347.12万元,应收个人借款25.33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度保障。2019年9月20日,重新修订了《敦好镇财务管理制度》(开州敦委办〔2019〕122号),从制度上强调了增强财务风险防控意识的重要性。二是全力追收各项应收款。应收工程项目借款是2012年-2014年的人饮工程项目进度借款,已全部收回资金。村级借款经核实是多年前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用于村级公路硬化资金差口,现已完成历年账务清理、核实,并收回村级借款347.12万元、个人借款25.33万元(李中友10万元、周先万3.13万元、唐世鹏3万元、肖仁安4万元、梁光术2.2万元、李中列3万元)。
14.反馈问题:村级财务风险防控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健全,在制度安排、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差距。如存在制度缺陷,《敦好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村级大额支出经镇政府审批的监督机制。如财务制度执行有差距,部分村的大额支出缺少会议决策依据,部分工程项目无相关验收依据。如缺乏监督机制,2018年至2020年镇财政办对镇、村历年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时,无镇、村集体决策依据和相关报备手续,镇政府2019年从龙珠村上划到镇政府100万元、2020年从碗家村上划到镇政府100万元都无镇、村两级的集体决策依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制度。镇政府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了村级财务制度修改,将镇政府审批的监督机制写进制度并以开州敦府发〔2020〕336号文件下发至各村(社区),要求从2021年1月起严格按制度执行村级财务报账。二是完善程序。龙珠村水田分水岭至正阳界公路硬化3.274公里项目业主为敦好镇人民政府,工程结算费用2911316.23元,区交通局补助1836000元,差口资金1075316.23元,现已经完成土地复垦资金使用100万元的决策程序。敦好镇碗家村通组通畅工程业主为敦好镇人民政府,全长3975米,工程合同金额293.08万元,目前工程未完工结算,因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为了支付工程进款,从村账预调100万元,待工程完工结算时多退少补,现村已经完成100万元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的相关决策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一)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
15.反馈问题: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镇党委、纪委利用违规违纪案例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效果不好,导致部分党员纪律意识差、违纪时有发生。如2018年至2020年敦好镇受党纪政纪处分共13人(2018年7人,2019年6人),其中政府干部2人、村干部8人、普通党员2人、企业职工1人。如多名村(社区)党员干部参与违建,2018年以来有白岩等5个村19名党员干部(其中支部书记4人、主任1人、其他村社区干部5人、普通党员9人,10名村社区干部中仅有1人因参与违建被处分)参与违建,违法占地面积1932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11790平方米,其中村(社区)干部违法占地面积1715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6743平方米,普通党员违法占地面积217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5047平方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镇纪委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与党史教育相结合,学习廉政政策法规。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6次,受教育人员5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后续,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认真清理党员干部参与违建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9名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问题,镇执法大队经过认真清理核实,19名党员、干部中有2名不属实,分别是:周晓军,长寿村支部书记,在2015年“两违”整治建台账时,疑似与长寿苑的违建有关连,现经核实该幢房屋系长寿村村民彭忠良建设的房屋,并有相关的手续,该房屋与周晓军无关;伍先军,云门村五组居民,中共党员,多年均在黑龙江省经营餐馆,因家中遭受2020年7月16日特大暴雨造成巨石滚落致4名亲人死亡的自然灾害后才返回开州,未伙同他人参与镇内的“两违”建设,在“两违”整治台帐上的伍先军系高桥镇双胜村居民。对上述参与“两违”未接受处置的相关人员,将列入“两违”整治的重点对象,做好思想转变工作,大力宣传因是党员干部参与“两违”建设已受处理的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警示震慑双管齐下,引导其自愿接受处理。同时,镇执法大队将在职责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按程序加大处置力度,使“两违”建筑得到妥善处置。
16.反馈问题:执行党员纪律处分程序不到位。部分支部未将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如白岩村、天楼村、云门村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未在党员会上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规定通报违规违纪问题。白岩村于2017年9月1日召开大会通报了开州纪〔2017〕73号《关于给予廖加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和开州纪〔2017〕135号《关于给予廖加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2018年8月21日,召开会议通报了开州纪〔2018〕67号《关于给予翁光华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2019年11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开州纪〔2019〕135号《关于给予廖光文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和开州纪〔2019〕136号《关于给予翁光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2019年12月15日,再次通报了白岩村村干部翁光华、廖光文顶名套取土地复垦资金受到党内处分的情况。云门村2019年4月19日召开大会宣读了开州纪〔2019〕22号《关于给予伍贤兵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天楼村2021年1月21日召开大会通报了单俊办乔迁酒受到诫勉谈话的情况。二是按要求学习本地违规违纪典型案例。2021年4月,镇纪委也将部分已处理的违纪违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纳入了警示教育内容进行学习。在下一阶段,镇纪委将督促各党支部持续抓好警示教育,依规依程序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并不定时督查各党支部抓警示教育落实情况。
(二)党建工作有差距
17.反馈问题: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配备不齐。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未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巡察的12个村(社区)57名实职干部中,50岁及以上干部38名;高中及以下学历44名(其中初中学历14名)。全镇有6个村7名实职干部未配齐,其中白岩村仅有3名实职干部在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资格条件的年龄、学历要求,吸收在村挂职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进入村支“两委”,并于2021年5月全面完成村支“两委”换届工作。20个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齐全,“两委”成员共计137名。“两委”班子平均年龄45岁,初中学历占11.7%,高中及高职学历占54%,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4.3 %,村支两委真正实现学历、年龄“一升一降”。
18.反馈问题: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部分支部未按要求开展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如机关支部2020年6月至10月连续5个月未召开支委会,巡察的12个村(社区)中有3个村(社区)未定期召开支委会,8个村(社区)未按要求按月开展党小组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分管领导及各包村领导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2021年,敦好镇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10次,召开党小组会10次,召开党员大会10次。二是镇党建办每月发出工作提醒,及时督促指导各支部开展好“三会一课”。三是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扶贫工作、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下一步将继续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落地落细。
19.反馈问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有差距。部分村(社区)未扎实开展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导致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的党员参与度不高。如白岩、天楼、青松、正坝、兴龙、正鹤、水田等村(社区)未按要求深入开展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部分党员不清楚自己的岗位,甚至不知晓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为切实提高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水平,镇党委进一步从严要求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并于2021年1月组织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二是因需设置岗位。各村(社区)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重点和产业发展重点,科学设置无职党员岗位职责,符合群众需求。三是建立评岗机制。定期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级考核结果,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有效提高党员参与度,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开展综合督查。2021年5月,镇纪委联合镇扶贫办抽查部分村(社区)就党建、扶贫、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
四、巡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1年2月5日,收到区委第九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2件。因该2件问题线索系同一人反映,镇纪委在调查中进行了合并处理。目前,该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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