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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合川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10-25 10:4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区纪委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机关党的自身建设。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违规违纪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2. 区监委主要职责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区监委机关自身建设。

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合署办公的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共同设立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区纪委监委下设派出纪检监察组13个,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分别是: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驻区经济信息委纪检监察组、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区监委下设派出监察室8个,派出监察室根据区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分别是: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监察室。

区纪委监委下设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公益一类),分别是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8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9.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增加77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由2020年初139人增加至2021年年初169人,相应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18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3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51万元,住房保障255.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9.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70.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4.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4.16万元,比2020年增加6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2.54万元,比2020年增加77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数较上年年初增加30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1.62万元,比2020年减少90.55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压减了项目支出。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纪律检查委员、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实际数105万元(报表数为145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时重复编制40万元),实际较2020年增加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为50万元(报表为9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共有公务车10辆,基本支出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定额为50万元;工作人员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误将“纪检监察办案经费”中的经济科目选择错误,重复编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合计为90万元,我单位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0万元),比2020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较2020年增加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48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报废2辆执勤执法用公务车,计划于2021年购置2辆公务车以满足办案工作需要。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7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1.6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8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六、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琴琴  联系方式:023-4275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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