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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0-29 12:0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十个派驻机构,四个派出机构。2020年,区廉政事务中心为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7月更为区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机关行政编制56个,实有51人,工勤编制3个,实有3人;派出监察室编制15个,实有14人;巡察组参公编制4个,实有4人;区巡察事务中心有事业编制8个,实有7人;区廉政教育中心有事业编制6个,实有3人;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在我部门,5名实有人员的相关经费由我部门编制预算并列支。另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纪检监察组人员相关经费均在驻在部门预算并列支。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686.02万元,支出总计3,686.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9.69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特别是2020年上半年继续实施留置场所改造项目,下半年留置场所(即区廉政教育中心)投入使用,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58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73万元,增长20.1%,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特别是留置场所改造并投入使用,财政拨款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2.3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3.6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68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37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特别是留置场所改造并投入使用,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72.23万元,占50.8%;项目支出1,813.79万元,占49.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当年12月下达,无法及时安排支出,2020年度及时支出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因此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86.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9.69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支出相应增加;二是留置场所改造相关经费按合同进度支付,三是留置场所投入使用后产生了运维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7.80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年中人员增加及增资,追加相应指标,并开支了相关经费;二是年中留置场所改造相关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追加指标后支出。资金用途是工资福利开支、机关运行维护费、工程建设和采购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3.35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财政拨款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11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年中人员增加及增资,追加相应指标,并开支了相关经费;二是年中留置场所改造相关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追加指标后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6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6.99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财政拨款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7.80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年中人员增加及增资,追加相应指标,并开支了相关经费;二是年中留置场所改造相关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追加指标后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当年12月下达,无法及时安排支出,2020年度及时支出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因此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8.19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3.68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相应指标,并开支了相关经费;二是年中留置场所改造相关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追加指标后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43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99.31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增资。

(4)城乡社区支出73.84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8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留置场所改造,相关费用严格按预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0.25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91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补缴了职工2019年度、2020年度公积金“三项补缴”的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有其他年度福利待遇跨年度在2019年度发放情况,拉高了2019年度人员经费决算金额,2020年则没有这种情况。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38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扩展,工作体量增大,各项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车运维费、办案差旅费、通讯费、邮电费等、临聘人员劳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5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另外,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及公务车出车相应减少,开支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98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工作需要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20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的需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工作需要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63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留置办案、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37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相对减少,各项开支相应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90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相对减少,各项开支相应降低。

公务接待费1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纪委各部室来璧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其他省、市、区县纪委来璧办案与我单位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类公务活动相应减少,接待费用相应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9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类公务活动相应减少,接待费用相应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3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维费,其他商品服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体量增大,各项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97万元,下降25.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会议规模缩小,流程精简,开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75.5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会议规模缩小,流程精简,开支相应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场培训次数减少,开支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76.64%,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场培训次数减少,开支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1813.79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表

自评表附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35

附件: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纪委).xlsx
    项目:镇街监控联网服务费.xlsx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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