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审议。县监委主任徐云代表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县监委持续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监督保障。
据报告显示,专项治理期间,全县监察组织处置扶贫领域问题83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1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得到有力削减、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报告指出,县监委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专项治理,印发了3年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提出了主要措施;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明确由第一监督检查室专司扶贫民生监督,向县级部门派驻11个纪检监察组,向乡镇(街道)派出9个监察室,选聘村(居)监察监督员209名,打通扶贫监督“最后一公里”。
县监委强化脱贫攻坚政治监督,制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的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列为基层监察机构监督检查任务清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脱贫摘帽后,及时制定任务清单,聚焦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资金资产项目管理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督促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报告显示,专项治理以来,共督促各级各部门整改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的21类问题1170个;累计查处在脱贫攻坚中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6人;先后开展了21项扶贫专项监督检查,并深入开展“回头看”,共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772个,移交问题线索468件,其中立案查处112件122人,清退(追缴)资金700.53万元。
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依法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至2020年,全县共立案调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4件,其中依法留置4件7人,处分136人,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会834场次,3万余名干部受教育,聚焦查处案例中暴露的突出问题,从治理、监管、制度、作风上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下一步,全县各级监察组织将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监督巩固脱贫成果,督促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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