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峰高街道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2021年5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峰高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
区委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业绩的重要方法,更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书记谢勇同志立即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书记认真研究了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照单全收,仔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纪律震慑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化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反馈会后街道党工委书记谢勇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内设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峰高街道党工委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峰高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和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三)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层层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峰高街道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议题16个。党工委书记谢勇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重要任务立即部署、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突出问题直接督办,主持召开3次巡察整改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村(社区)整改情况6次,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12次。峰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11个村(社区)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严肃认真抓好辖区内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整改工作,构建起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每半月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党组织党建、两委班子、干部年度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加强跟踪问效,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力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峰高街道全面肩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精准发力、坚决整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截至目前,根据区委巡察组提出的74项问题制定了171个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71项问题,余下3项正在推进中,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1.针对“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村(社区)总支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研究“三重一大”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是强化党总支成员责任担当,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勇于面对各种问题和矛盾,勇于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改善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整体形象。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各村(社区)党员干部集中参加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纪律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3.针对“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整改完善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记录。
二是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要求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1年以来已加强村级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压实相互监督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并长期坚持。
4.针对“新农村建设重视不足”问题。
一是学习农村新村建设相关政策,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对峨嵋社区两个农民新村中,符合宅基地政策群众,先协调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二是协调街道相关部门,及时对符合宅基地使用的群众办理房屋手续。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完善农民新村基础设施。社会企业向社区捐赠两台路灯,已于2021年7月安装到农民新村。
5.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
一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二是加强宣传,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农户自己负责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三是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6.针对“规矩纪律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党性教育,强化规矩意识。通过党史教育活动、组织生活会、小院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有效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进行对照检视,学思践行、以学促行,切实增强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增强看齐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带领“雁阵齐飞”,要求党支部书记要讲规矩、讲原则,始终保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三是增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村级警示教育“曝光台”、“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形式,持之以恒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充分发挥联系领导监督促进作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提醒约谈6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7.针对“村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利用村支两委换届气息。实现了11个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配优配强了村(社区)领导班子,对新任领导班子进行了任前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了村(社区)干部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街道联系领导指导督促的作用,通过书记讲党课、联系领导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员的作用,严肃查处不作为、不担当行为。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紧抓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常性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村社干部律松懈的现象。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荣昌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财经规定,提升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二是落实财会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必须履职尽责切实把好费用支出的审核关。
三是街道加强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9.针对“纠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节庆假日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
二是严明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村级组织实行“零”接待、村(社区)干部不领取会议补助等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纪律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作风建设和反腐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10.针对“违规发放各类补助”问题。
一是街道和各村(社区)组织党员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等载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庆市荣昌区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十不准”》,讨论学习重庆市荣昌区纪委监委〔2021〕第7期(党风政风监督专辑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典型案例。
二是执行《荣昌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做到厉行节约、不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严格清廉办会要求。
11.针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督促村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约谈党组织负责人,不断推进党建工作。
三是抓好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对不重视党建工作、整改措施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实行严格问责。
12.针对“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一是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思想教育作用。结合党史教育活动,抓好村级党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列出一批书籍和必读篇目,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是发挥村级党组织的组织作用。组织村级党员学习党章,引导党员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分配,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
三是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四是发挥基层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带动作用,调动村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力,坚持用先进村级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事例,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振奋精神、增强信心,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而努力奋斗。
1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把“入口”关,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严格精准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街道党建目标考核,并对11个村(社区)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了清理,发现问题34个,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是强化班子建设。今年,利用村居换届,配齐配强了11个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将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纳入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为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落实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积极开展党员轮训工作,从党纪国法、党史教育、乡村振兴等方面入手加强教育培训,目前已培训村社党员300人次。
通过街道和各村(社区)党总支全面整改,街道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区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街道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集中精力,一项不漏地继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全面建立长效机制。街道将围绕巡察反馈的74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清理、再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制度发挥作用。
(三)全力推进责任落实。街道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工委书记要扛起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各村(社区)党总支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46212344;邮政信箱: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阳光社区文化路59号,邮政编码:402461;电子邮箱:635916390@qq.com。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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