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5月31日,五届市委第八轮第九巡视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12日,市委第九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准确把握巡视整改政治要求。坚持以理论武装引领巡视整改,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把以自我革命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巡视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7月13日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市委陈敏尔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消化巡视反馈意见,弄清问题指向和整改任务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和目标效果。聚焦巡视整改主题,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认领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剖析问题根源,厘清思想认识问题和制度不健全问题、工作规范问题和监督管理问题、操作方法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过程性问题和结果性问题,分类施策、辩证施治。召开局系统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部署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切实深化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工作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领会把握巡视整改要求。
(二)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推进落实,细化实化具体整改措施96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任主任,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巡视整改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导检查。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改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意识形态、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的整改落实,分析阶段性整改进度和成效,提出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逐个处室、逐个问题进行研究,做到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明确”,强化压力传导。处室、直属单位对落实每一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定期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杜绝过程空转、责任虚化。
(三)以严格制度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将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并进行综合督查。将巡视整改作为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巡视整改实行专项督查,周通报、月调度,全程跟踪督办,制发专项督查通报。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会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重点难点问题集体会诊,及时指挥调度,第一时间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制度,制定“自查—整改—申报—评估—销号”的整改工作流程,对整改工作逐一评估,做到措施不到位不销号、制度不完善不销号、成效不巩固不销号。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一事一档”,完善整改资料,确保整改工作和整改成效随时可查、经得起检验。
(四)举一反三巩固延伸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新单位、新班子实际,注重用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领导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注重在巡视整改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借鉴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法,开展干部大学习大培训,解决部分干部政策不熟、办法不多、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巡视整改中提升工作质量,落实“提质提速、创新创优”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多项工作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肯定并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36个,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
二、狠抓集中攻坚,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局党组制定的96项整改措施已完成85项,其余11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针对理论学习组织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正确处理系统深入学与及时跟进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与“第一议题”学的关系问题。制定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督查办法。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深刻领会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真正做到“用力做起来”。
二是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完善优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制度机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题研究、健全完善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8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央和市委重要文件政策制度配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地方立法工作,规划制定的20项政策制度,具备条件的15项全部出台,其余5项也在研究论证中,待相关上位政策明确后即时出台。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工作请示报告,推动督促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2.积极推进就业安置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坚持早对接、早谋划、早安排,提前调查摸清市级部门余编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研究部署。组织召开部分区县、企业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推进会,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办法。搞好统筹协调,做好工作谋划,提前完成档案审核、方案拟定等工作。科学编制安置计划,加强计划落实督促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除少量医院、高校事业编制安置转业军官外,其余均为公务员或参公编制安置。各区县想方设法拓宽安置空间,安置工作质量有较大提高。截至目前,2021年度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安置进度排名全国前列。
二是大力推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加大市级层面统筹安置随军家属力度,制定年度安置计划,落实市级部门、区县和国有企业安置责任,召开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推进会。积极协调解决中央在渝企业接收安置随军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全面落地落实,受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得到驻渝部队一致好评。
三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按照“市级统筹、区县联动、校企合作”原则,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现退役士兵在全市范围内任选培训专业和培训学校。完善技能培训办事制度,开辟特色工种申报绿色通道。培育退役军人招聘活动品牌,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兵招聘月”活动,联动四川省开展“川渝退役军人网络直播招聘周”活动并形成工作机制。今年春、秋两季“老兵招聘月”活动期间,市、区县两级共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余次,9500余家单位参与招聘,1.9万人达成就业意向。落实退役军人专项招录有关规定,对接、推动有关部门,扩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招录岗位规模,并向基层和特殊岗位倾斜。积极打造专属服务平台,全市41个区县全部完成区县级就业创业园地挂牌,共计授牌园地67家,其中,市级园地10家。区县另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38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今年,共有110个项目晋级复审,27个项目分获市决赛一、二、三等奖。同时,2个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包揽了2021年“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两个赛道一等奖。组织各区县培育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经逐级推荐评审,聘任市级导师团队成员40名。
3.加大拥军优抚褒扬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提高优待保障水平。及时调整并兑现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健全完善部分优抚对象地方优待金增长机制。按照“应转尽转”的要求,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转隶工作。将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发展规划,预计新增优抚医院、光荣院床位数分别为821张、2739张。采取现场调研、情况报告等形式,督促相关区县加快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进度。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落实军队医疗单位帮扶优抚事业单位,积极协调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结对帮扶市荣军院等优抚医院,在医务人员培训、开展医疗巡诊、专家坐诊、医疗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帮扶。
二是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指导相关区县抓好新一轮创建工作规划落实。结合中期调研,对创建工作实施分类指导,鼓励未申报创建的区县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36个区县已申报创建新一届市级双拥模范城(县);其中,长寿、荣昌、云阳、秀山、酉阳等5个区县为新申报区县。
三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制定出台《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管理保护办法》,组织开展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制定《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十四五”规划》,计划从2021—2025年,用5年时间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提质改造,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的全面修缮维护工作。启动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拨付专项资金,全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善。完善基础建设,推动3个区县新建烈士纪念陵园。
4.提升服务保障退役军人质量
一是选优配齐工作人员力量。开展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已纳入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确保人员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区县将服务中心(站)建设及运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做到足额保障、专款专用。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区县打造样板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县级、乡级以及300人以上村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100%。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将39个项目进行细化分类,各区县均已开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办理事项实现“零突破”,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最大化。编印《重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将老年、残疾等退役军人作为基层服务站重点服务对象,常态化开展“服务代办”。
三是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对所有烈属“一对一”结对关爱帮扶。加强特殊困难人群解困帮扶工作,做到精准帮扶。市、区县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全覆盖,多渠道做大基金总量。制定基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七一”、烈士纪念日等节点,开展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行动。积极推动筹备成立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会同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化拥军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抓细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局党组审议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落实市委关于述责述廉工作要求,筹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党组扩大会上述责述廉,进行民主评议。修订《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清单任务,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时刻警惕“四风”隐形变异、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等内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肖猛严重违纪违法案等反面典型案例,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议,局领导分别交流发言,引导干部职工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的政治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方案,促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党组书记深入党支部调研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加强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分管处室、直属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细化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进行党风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局领导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局领导主动到联系支部、分管领域支部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工作,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带头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
2.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切实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监督重点、具体措施及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机制。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聚焦“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改进日常监督方式,在采取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跟踪检查等日常监督措施基础上,加大事前监督、全程监督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反馈、审计反馈、调研督导、谈心谈话以及非正式交流等方式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二是着力督促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发《关于切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梳理职权清单、编制职权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防控机制,实施动态化管理,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进一步完善军转安置、人事调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制定市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廉政风险清楚、权力配置合理、防控措施管用。
三是强化对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驻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分片联系机关和直属单位机制,明确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强化沟通联系和工作指导。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纪检监督工作座谈会,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提升纪检队伍监督工作能力。针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纪检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将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纪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问责。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领会把握、抓好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对各类津补贴、福利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4.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清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核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提升局系统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加强对局系统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传帮带,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三是着力预防潜在廉政风险。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修订完善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堵塞廉政风险漏洞。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查找处室、直属单位岗位职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突出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上会标准、参会人员范围、会议制度落实等逐一细化明确。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进行规范。
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出台《关于激励干部充分展现才干、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突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考察考核干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精准科学实施问责。
三是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制定《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规程》,切实提高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四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由党组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局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加强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谢彬蓉获邀赴京参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赵孝英获邀参加“党的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历程”采访。我市退役军人马善祥2021年再次获评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蒋诚获评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烈属张兴会获评全国十大“最美拥军人物”。评选第二届“重庆市最美退役军人”10名。推荐4600名退役军人依法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兵支书”培训。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扎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总体形势平衡可控,守住了安全稳定的底线。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会专题再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准确理解、全面把握选人用人的原则、条件、程序,对照完善局系统选人用人制度规定。编印《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资料选编》,督促各支部组织全员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培训,积极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市级业务培训。开展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专家指导业务、宣讲政策、答疑解惑,提高人事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对局系统组建以来开展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和整改落实。
二是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规定学习培训,做到填报人员全覆盖。组织直属单位人事干部,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讲解培训。及时将个人事项填报的最新要求,传达到全体填报人员。对2019年以来查核不一致的干部逐一谈心谈话,讲要求、讲纪律、敲警钟。
三是加强借用、顶岗锻炼人员管理。具体分析人员结构和岗位需求,对局机关借用干部逐一明确具体清退办法。制定出台了《接收优秀年轻干部到局机关锻炼实施办法》,对局机关接收干部锻炼的范围、条件、期限、工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
3.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召开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制定印发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实施方案。全覆盖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局党组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日常督查、现场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年度考核结果一律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党务培训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每年接受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素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印《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支部选举、党员发展等工作程序,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建工作线上线下督查,每月印发《组织生活参考》,及时通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为每名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购置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制定党内法规专项学习计划,重点学习2017年以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督促抓好学习落实。
(四)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认领我局有关单位和人员转隶前所在单位巡视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全部销号。
二是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5个问题已经有4个问题整改销号,1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
三是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发现的问题中,“局机关办公楼部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还未整改完成,目前,办公楼整改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其余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
一是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涉及转隶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二是狠抓转隶直属单位巡视整改。督促局党组详细掌握有关部门2019年巡视反馈的问题中涉及转隶直属单位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涉及个人自查自纠、整改到位。
三是推动派驻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督促局党组认真核查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组织有关直属单位抓好整改,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全面细化规范。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时制定修订有关工作制度,着力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局系统自组建以来开展的培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台账,督促市军培中心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取得新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局系统各项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实际行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完善激励担当作为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不懈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二)严明纪律规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成效。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以案四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不断增强遵规守纪、依法办事、崇德向上、担当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积极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坚持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推动退役军人工作从体系建设向系统落实转变,持续坚持“提质提速、创新创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退役军人体系化服务保障行动。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增进对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现退役军人工作质量更好、水平更高、服务保障更优。
(四)兑现表态承诺,务求巡视整改全面彻底。深化局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对标对表巡视反馈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最严的制度、最严的标准,锲而不舍地推进巡视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解决不彻底不松手,严肃处理不改、慢改的行为。巩固整改成效,加强检查核查,适时开展“回头看”,时时防止问题反弹,尤其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和整改中建立的制度的落实,作为重点跟踪督查。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拓展延伸,深入总结巡视整改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固化为规章制度,升华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的软实力和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88986906;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401147);电子邮箱:styjrzgb@163.com。
中共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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