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开州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开州区监委对原开州新闻社新媒体部主任黄鑫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黄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贪污公款。
黄鑫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定力不足、贪欲膨胀,把国家赋予的权利当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开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开州区委批准,决定由区监委给予黄鑫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追缴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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