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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2-18 16:5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纪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区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和合署办公的要求,区纪委监委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下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派出监察室4个;下设事业单位区廉政教育中心。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关,其人事和工资依托区纪委管理,日常经费由区纪委保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34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4.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554.2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5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8.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34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2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7.8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554.2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5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8.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2.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4.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91万元,比2021年增加5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4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人数增加及人员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2.89万元,比2021年减少21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不再预算信访举报信息化建设费用,仅预算后期维护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留置办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留置场所建设尾款和质保金支付,但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能入场进行验收结算,2021年该预算款项未完全支付,结转至2022年使用,因此2022年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0万元,比2021年减少6.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减少事业运行中的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2021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在编车辆数10辆,每车6万元预算公车运维费,总额较上年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工作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人数增加,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2.8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0 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朱明月,电话:023-41422335)

附件下载:

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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