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县委、政府招商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职责,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持续改善我县的营商环境,县纪委监委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刁难检查对象;
(三)随意利用自有裁量权,擅自设立收费和罚款项目;
(四)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诉求;
(五)搭车收费、强迫企业出赞助、搞捐赠、入协会;
(六)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公务活动中,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办事收礼、接受吃请;
(七)对抵制或举报其滥用职权的企业和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等方面;
(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2388、78449506(彭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来信来访:彭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09600)
欢迎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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