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于近日全部完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区领导、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参加巡察反馈并讲话。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反馈要求,4个巡察组分别向8个区级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传达了区委书记余长明在听取十三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反馈指出,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行职能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但巡察也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责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有的领导班子建设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干部担当作为有所欠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自觉与党中央和市委、区委要求对标对表,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行动、见规矩、见效果。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实施,坚持落实整改与推动发展相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折不扣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结合职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区委巡察办要履行好统筹督促责任,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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