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储备粮公司纪委、綦江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綦江区纪委监委对永川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姜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建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贴、奖金;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市级储备粮油政策打折扣,未经批准融资、开展高风险融资性贸易、违规发包工程项目等;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和投资;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私分,为他人在工程建设、货款支付、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姜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储备粮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姜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驻市储备粮公司监察专员办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綦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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