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北碚区纪委监委对重庆粮食集团原北碚区粮食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执行董事黄继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继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认真履行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长期违规使用粮食资金;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在经营管理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虚构粮食交易,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靠粮吃粮、靠企吃企,把粮食资金审批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粮食经营、项目开发、资产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继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派出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黄继全开除党籍处分;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北碚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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