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一级主任科员王茂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茂安身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缺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无视制度规定,滥权妄为,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无偿为其提供车辆及服务;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中隐瞒事实真相,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称评审、招聘考试、职称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王茂安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茂安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王茂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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