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2月2日至3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维梁,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雷达,县政府副县长刘新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委教育工委等11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平听取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6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11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统筹疫情防控、高温抗旱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夯实,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得到加强提升。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有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有的落实深化改革不够到位,有的纠治“四风”不够彻底,有的村(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有的整改巡察审计等重点监督反馈问题不够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聚焦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抓整改,强化执行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抓整改,特别是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专项行动强作风;聚焦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抓整改,强化组织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问题抓整改,增强源动力;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问题抓整改,增强抵抗力。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上率下,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要坚持贯通融合,形成整改监督合力,促进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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