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该县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激增的情况,为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预防和治理工程项目领域乱象,立足职责靶向监督,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八项机制的通知》《关于保持严的主基调在工程项目领域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的意见》,采取“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模式,聚焦工程项目建设前、中、后,紧盯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及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构建“提示、监督、识别、整改”的监督闭环,靶向纠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卡点堵点问题,护航工程项目建设高效廉洁推进,实现“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1+1+1>3”的良好效果。
为压实属地、行业和职能部门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专项检查、约谈提醒、问题督办,着力发现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督促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督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审核把关,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等机制,推动职能部门“抓本级、带系统”,延伸拓展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质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组成由委班子成员带队的调研检查组对全县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调研检查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25条,督促按要求进行项目备案476个,推动相关主责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个。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擦亮监督‘探头’,围绕打造清廉工程,推动实现问题清零、线索清仓、制度清晰、政企亲清,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彭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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