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近日全部完成。有关县领导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巡察反馈并讲话。本轮巡察反馈采取“一对一”反馈方式,4个巡察组分别向龙池镇、涌洞镇、宋农镇、钟灵镇、兰桥镇、海洋乡、秀山高新区、县信访办等8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了现场反馈,传达了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业顺在听取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各被巡察党组织政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精神更加自觉,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更加有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增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足,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推进乡村振兴持续用力不够;有的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廉洁风险防控不够严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还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严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机关党支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反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抓好巡察整改是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巡察权威的重要途径。被巡察党组织要树牢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风向标,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务必严肃对待。
反馈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巡察整改要坚持从严从实,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动真碰硬见真章,绝不敷衍了事,绝不降低标准,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充分发挥自身开展监督检查的作用,严肃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反馈强调,要坚持以整改为抓手,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找出机制制度方面的病灶,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环节、各岗位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健全“长久立”的机制。要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安排、协调互动,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落实到工作的各环节中去,以整改促工作推进,以工作抓整改落实,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党建统领功能,巡察清单责任单位、清单监督部门和清单主管部门,要紧扣贯彻落实党建统领“785”机制,用好用活巡察问题清单系统,围绕巡察发现、整改、评估、运用全周期精密控制,促进巡察整改更加高质高效,推动巡察“问题清单”向群众“满意账单”转化。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扎实整改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安排贯彻落实,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包括:
龙池镇: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扎实,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担当尽责有所欠缺,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烈,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财务监管不够规范。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细,选人用人程序欠规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涌洞镇: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不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缓慢。为民服务意识还有差距,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风险较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差距,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县信访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重点领域仍存在较大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项目管理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上一轮巡察反馈“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整改不到位。
秀山高新区:落实高新区发展理念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有差距,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项目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岗位竞聘政策规定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县投资促进中心“超职数聘请临聘人员,逐年减少到单位正式编制的10%”问题未整改到位。
宋农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解决遗留问题主动作为不够。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有力,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海洋乡: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思考谋划不足,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监督管理不规范。党内议事程序不够严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兰桥镇:推动产业振兴有欠缺,落实生态振兴有差距。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树立底线思维不够牢,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超范围发放福利。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钟灵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有差距,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欠缺,助推生态振兴力度不够,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财务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够用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上轮巡察钟灵镇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借款金额较大且列应收款未清理”问题未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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