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乡案县审”工作推行一年多以来,四川省乡镇(街道)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的案均问题数较推行前减少6.3个、优秀案件占比较推行前提高8.2%,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022年6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在全省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明确全省3100余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经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与乡镇(街道)党(工)委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移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理,切实保障和提高全省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质量。省纪委监委同时下发“乡案县审”工作指引,对移送审理案件材料、审理意见出具等审理程序,以及作出处分决定的流程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
“由于乡镇的专职纪检人员只有1到2名,且人员流动性很大,在办案能力方面也有所欠缺,导致乡镇办案力量薄弱,无法做到‘查审分离’,因此省纪委监委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并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工作。”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沈勇说。
按照“乡案县审”工作要求,四川省183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协作机制、配套制度,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情况,选择直接审理,或者指定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组织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组成审理组进行审理。
“乡案县审”推行以来,四川省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落实部署要求,探索了一些经验做法。泸州市纪委监委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推行案件移送前县纪委监委联系相关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先行审核把关,加强对事实证据、程序手续等方面的审核,降低补查退查率,提高移送案件质量。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检查员制度,要求各审查调查组在提交审理前对照《案件质量检查表》68个子项逐一审核。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研发乡镇案件“易审”平台,2022年“易审”平台运用以来,该区纪委监委个案审理平均用时缩短9天,案件评查平均得分提高5.7%。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结合各地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出台‘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审理之为’助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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