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重庆市长寿区纪委监委“审理进基层”行动中,得到详细指导的新市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小强感到受益匪浅。他说,“以前都是我们遇到问题再咨询,耗时耗力还容易出错。现在区纪委监委下沉指导,让我们能够及时整改,审理时间缩短了,工作质效提升了。”
今年以来,长寿区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处分执行、跟踪回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审理进基层”行动,变“事后协审”为“事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长期以来,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质量存在依赖心理,认为自己只管把案件查清即可,质量方面自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室负责把关,‘我查你审’心理较为突出……”长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区纪委监委进行“手把手”核查指导,帮助基层干部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规范取证行为,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该案调取复印材料要按照‘三注明一盖章’要求规范取证,该案引用条款漏引涉案财物处置和从轻情节等程序性条款……”长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结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案件具体情况,坚持靠前指导,把脉问诊、答疑释惑,推动基层办案能力水平提升。
针对审核案卷中证据、程序等方面常见问题,长寿区纪委监委梳理编印《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及文书式样》工具书,助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学促干、以学促改,在具体业务中检视漏洞、改进不足,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的放矢推进案件审理更加高效、顺畅、有序。
除面对面下沉指导外,长寿区纪委监委还坚持常态化开展证据收集、定性量纪、条款适用等质量评查,紧盯案件审理、案结归档、执行回访等环节强化催办提醒,推动形成“质量检测”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截至目前,已开展“审理进基层”行动23次,规范指导办结案件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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