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Baidu
map
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江津区 >> 巡视巡察

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一)

来源:江津清风 时间:2023-09-27 18:00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十五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的区经济信息委、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档案馆、区科协、支坪镇、区体校、龙华镇、区文化旅游委、文化传媒公司、区供销合作社、朱杨镇、区商务委、石门镇等16个区管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经济信息委党组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17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99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93条,完成阶段性整改6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2项。

      一、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坚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制度,建立学习台账,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强化技术创新工作。面向各园区开展市、区两级技术创新申报工作培训2次,参训企业70余家,对30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政策宣讲,建立研发机构培育库。新认定区级技术中心19家,累计60家;新认定市级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9家,累计32家;组织12家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2家,累计达79家,总量居全市前三。

      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2023年4月,我区召开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区发展数字经济作了全面部署,成立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专班,并研究制定了数字经济考核机制。2022年全区数字经济增加值考核得分1.306分(满分1.5分),在全市排名第9位,增加值总量44.45亿元,增速 12.3%,全市排名第7位。

      加快推动消费品高质量发展。加大调研企业力度,定期与益海嘉里、玖龙纸业、江记酒庄等行业龙头企业点对点联系,主动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和需求。围绕做强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与渝和面业、宝能集团等知名消费品产业企业对接。指导江记酒庄申报市级重点专项资金——梅见青梅酒品牌宣传推广项目,指导西南制药二厂申报特色原料药生产场地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

      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23年2月,制定《重庆市江津区汽车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牵头设立江津区支持汽车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江津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培育招商分析报告》。会同区招商投资局,制定《江津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招商行动方案(2023—2027年)》。推动存量整车企业转型,推动东风小康加快落地总投资32亿元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技改项目,量产中高端智能网联新能源整车,推动重汽(重庆)轻型汽车加快建设总投资15亿元的F平台技改项目,量产中大型皮卡。

      二、针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的问题

      严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区经济信息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促进说、改、立一体推进,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加强专职监督力度,紧盯“一把手”监督,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把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台账式、表格式细化监督管理全过程。

      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单位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和租车管理流程,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审核。强化执法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工作培训,提升执法检查质效。

      三、针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的问题

      强化定期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类载体,加强班子沟通,增强班子合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制定印发《区经济信息委2023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已完成三次行政执法、经济、党建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理论、业务能力水平。

      进一步配强党支部力量,吸收4名业务能力强、有干劲的年轻干部进入支部委员会。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持续规范完善党员发展工作。

区残联党组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残联党组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9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64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62条,完成阶段性整改2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5项。

      一、针对“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区残联党组进一步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各项学习要求,规范落实学习流程,坚持学思用贯通、做到知信行合一,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严格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按照400片/人/年标准发放纸尿裤、护理垫等护理类辅助器具,已发放77人30800片。加大区内4家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服务机构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增加专业康复人才35人,现有康复专业人才103人。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政策及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双宝院区)残疾儿童收训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康复服务中心作用。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调整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确定方式,全区有条件、有意愿的养老、托养、医疗机构向区残联申请通过后即可为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托养的需求。

      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对全区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摸底,为964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559名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提供求职登记、现场招聘等服务,已服务残疾人300余人次,帮助100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加强基层残疾人协会建设。对五个区残疾人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兼职秘书长进行调整,不断充实和加强专门协会人员力量。召开专门协会工作会议,对协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由5名区残联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联系五个专门协会,协助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加强残疾人宣传阵地建设。印发《区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津残发〔2023〕10号),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江津残联”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进行版面调整,加强对党的大政方针、区级各项助残惠残政策及残疾人证评定政策的宣传力度。

      新增江津区第二人民医院(双宝院区)作为评定医院;全区残疾人证集中评定时间由原来的每两周集中评定1次调整为每周星期三上午集中评定1次,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办证需求。

      二、针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建立《江津区残联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每半年与干部职工开展1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和分管部室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加强对《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江津区残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学习,明确采购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执行水平。修订完善《区残联机关食堂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落实专人对食堂食材采购进行管理,确保管理规范、安全。

      调整无障碍改造监管方式,在项目施工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完成后,由班子成员带队分为5个工作组按照50%入户、50%电话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

      严格审核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扫盲培训的计划、方案、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情况,对培训过程进行适时跟踪监督,通过电话回访、走访回访等方式进行培训绩效评估调查,确保培训实效。

      三、针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江津区残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江津区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对《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严格按规定对原始记录材料进行归档保存。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分管领导定期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13名党员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人力社保局党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9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84条,建立督办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回应、项项有落实。截至目前,29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进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加强基层指导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仲裁指导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用人单位56户,对欠薪项目实地督导检查,调整设置58家企业调委会和3家镇街(园区)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建立领导分片指导联系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督导、检查回顾、网络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快速响应基层需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述职评议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园区、镇街实地走访企业开展宣讲活动,2022年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宣讲130场,惠及企业8234家。编辑惠企政策短信“点对点”推送给8592家参保企业,累计推送短信4万余条,为445家企业缓缴社保费约1.3亿元,居我市前列。今年3月,在全区44个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评议中居第3位。

      深化成渝协作发展。2022年举办川渝合作招聘会7场,邀请泸州市奇石协会2人、合江县民间文艺家协会2人、合江县玉石爱好者代表2人参加重庆四面山2022年“陆子冈杯”全国工艺品雕刻工职业技能竞赛半决赛。2023年组织川渝协作招聘会8场,组织江津区智能智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相关负责人到四川省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交流活动1次。联合泸州、雅安、永川等6个地区成功举办2023年创业创新大赛。

      不断强化履职水平。积极开展社保“三进三送”活动,创新推出“江津人社讲堂”,组建9支人社党员服务先锋队,累计开展宣讲活动300余次,编印宣传手册5000册,印制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30万余份,惠及人群达50余万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和实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就业中心、镇街社保所、培训机构职责及全过程监管要点,通过召开专题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提升经办人员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从制度上强化培训监管。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到位”的问题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党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研究各科室和单位排查廉政风险71项。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就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对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8人次。认真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科室业务大家学活动和经办业务“回头看”。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机关财务要求,规范业务审核能力,持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会议工作细则》,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局长办公会工作细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班子成员认真负责参与集体研究,充分发表意见,科学决策重大事项,已召开局长办公会4次。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新增2名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下属各党支部工作督查指导,严格履行组织生活会程序,提醒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提出针对性强、具体可行、量化可追溯的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凝聚力。

区总工会党组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总工会党组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1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2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6项。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学习,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成立全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会,印发《江津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津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考核指标责任分工》,持续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保持和增强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分片到基层开展理论宣传宣讲17场次,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开展宣传宣讲活动900余场次;研究制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激励管理办法并试行,建立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动态监督管理台账,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引导劳模先进发挥模范作用;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2023年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任务,推进建会入会;持续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对《重庆市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再宣传、再培训,确保应建尽建;对过去5年接受工会经费专项审计的99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抽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促进工会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针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案四说”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到警钟长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33人次。

      对《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印发〈区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再次认真学习,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房屋租赁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公车管理,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工作质效。

      三、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津区机关基层党建规范》,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和组织生活会程序。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和开展专题党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江津区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范》,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将选人用人纪实材料中需归档的资料条目化、清单化,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人事材料档案管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

      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6个主要问题32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11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96条,完成阶段性整改15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2项。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一定差距方面”的问题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区住房城乡建委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的再次深入学习。各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加强全区绿色(节能)建筑建设项目推广。严格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建建筑严格按文件和规范要求应用太阳能系统,并积极开展以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技术应用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面向全区各园区平台、有关单位、在建项目相关负责人开展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培训,共计300余人。辖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严格按市住建委文件要求执行,2023年1-8月开展能效测评项目33个,200栋,面积1365523.6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面积949518.32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69.54%。

      强化城市品质提升。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持召开了宜居城市建设大会,区人大、区政协分别对宜居城市建设开展了深入调研。2023年城市更新提升项目56个(新建项目26个,续建项目30个),截至8月底,已开工项目44个(其中9个项目已建成投用),完成投资16.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0.2%;2023年宜居城市建设项目58个(其中新建26个,续建32个),总投资约106.09亿元,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34个(其中10个项目已完工投用),已完成投资15.4亿元,占计划完成投资的47%,十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亿元,占计划完成投资的55%。

      持续推动住房建设安全健康发展。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检查的通知》,共排查项目132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76条。2023年3月,分4个片区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492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各项目负责人累计对1226名一线作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专项监督执法行动,检查项目50个,立案查处项目5个。

      二、针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完善了《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正、负面清单》《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党组会专题听取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开展述职述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负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月核对资产数据,严格报销票据审核。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关于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从3月27日—6月2日对全区11家污水处理费代征企业抽查,涉及23个镇(街)、园区发展中心,检查覆盖面达65.7%,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下发了《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再次明确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印发了《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调整委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安排,修订完善了《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主任办公会、机关会等会议制度,开展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再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完善了《区住房城乡建委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人员职级(职称)晋升量化计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了4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在第27次党组会和1月召开的住建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区纪委通报的七起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6个事业单位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津委组﹝2017﹞52号的要求对主题党日方案进行了备案,各支部在3月开展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在重要节假日来临之际,通过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形式,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纪律作风提醒,累计发送1000余人次。

区档案馆

     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区档案馆逐项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3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36条,完成阶段性整改7条。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馆务会“第一议题”;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学习方案,做到会前有方案、会中有研讨、会后有宣传;结合实际抓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方志馆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深化改革力度,厘清职能职责,制定完善档案馆议事规则、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请进来学”“走出去学”进一步提高档案业务能力。

      落实档案工作核心责任,积极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推进“存史”工作,制定印发档案接收方案,接收族谱88套,指导立档单位完成“8.18”山火档案、党史学习教育档案等800余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征集各类重要奖项类档案156件,收集音视频300余件、电子报1253件,收集谱牒、志鉴、地情书籍等200余册(套);已完成《江津与番苕》《鹤山坪乡情馆》课题编研,正在推进红色档案资料目录整理、32111英雄事迹编研及江津建县史溯源考证工作。强化“资政”能力,积极推进方志年鉴工作,预计年内全面完成江津区第二轮修志剩余志书的编纂、送审工作;加大馆藏档案开放力度,两年来共开展17.8万条馆藏民国档案开放审核;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预计10月底完成测评验收。发挥“育人”作用,利用新闻媒体、馆内展陈、红色视频编研成果,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二、针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不够有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印发《区档案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档案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强化主动担当作为意识,配合档案局加强执法检查和靠前指导,全面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主动担当作为,配合区委宣传部及区三线建设研究会开展三线建设档案资源挖掘利用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动真碰硬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配置完善安全设备,编制印发《区档案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针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健全完善《区档案馆馆务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馆务会定期听取档案馆支部汇报履职尽责情况,分析研判和研究部署档案馆支部党建工作。

      严肃组织生活,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严格备案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适应当前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并印发《区档案馆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选调专业人才1名。强化干部培养,制定印发《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开展完成内部轮岗交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选派1名同志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双向历练成长计划”。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