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培训保障、考核评估和纪律监督等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
为什么说修订《条例》正当其时?干部教育培训为何要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修订的《条例》为何要新增“纪律与监督”一章?记者采访了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韩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社部教授、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副主任冉昊。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记者:干部教育培训事业随着党的孕育创建而诞生,随着党的成长壮大而发展。新时代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哪些新创举?
冉昊: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土地革命时期,为解决干部本领恐慌问题,中央建立了一批干部培训学校,培训内容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对干部主要实行国防教育,将干部教育工作地位提升至全部教育工作的第一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了适应大规模建设的需要,我们党成立了各种培训机构,加强在职干部的政治教育,还尤为注重对干部业务素质的培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中央加快建设了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向着制度化、正规化和科学化目标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主要体现在:坚持思想引领。干部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加强理论学习,重点突出政治训练,紧扣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取得了重大成效。加强基本理论学习。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主题主线,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同时辅以科学人文素养培训,精准施训施教,培育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深厚、全方位达标的复合型高质量人才。把干部教育培训做实做细。党中央于2013年9月、2018年11月和2023年10月先后三次颁布了《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其中《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对未来建立更加健全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系统的培训内容、更具针对性的培训方法提供了指导,确保干部教育培训保障更加坚实有力、培训制度更加规范完备、选育管用机制更加协同高效。
记者:为什么说修订《条例》正当其时?
韩强:2006年1月党中央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10月党中央正式颁布《条例》,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党内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亟需与时俱进对《条例》加以修订完善。
冉昊:回顾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百年历程,我们党始终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需要来确定、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正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为了确保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的执政能力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修订《条例》正当其时。
修订《条例》,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培训保障、考核评估和纪律监督等作了进一步规范,这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建章立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干部素质、培养一支能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
记者:如何理解《条例》规定的“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韩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只有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才能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不停歇。必须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党的创新理论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效。
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终身课题。干部教育工作突出党性教育,就是要促使党的干部队伍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进行履职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应对复杂形势、完成艰巨任务的客观需要。党员干部应具备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好肩负起职责使命。
记者:《条例》规定:“党性教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为什么要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
韩强:党性,是指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也是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制胜法宝,也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终身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了六次党内集中教育,通过教育锤炼了党性,坚定了信念,提升了觉悟,激发了斗志。
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是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理想信念是根本,共产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否则就会精神上“缺钙”,得“软骨病”,最终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归根结底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开展宗旨教育就是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感悟革命前辈为实现无产阶级解放而进行的不懈奋斗、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的艰辛探索,从而继承和发扬革命精神、坚定信念、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就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内法规制度,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积极营造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记者:新时代推进纪律教育进党校有哪些新动向新亮点?
冉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校一直高度重视加强纪律教育,并把它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推进纪律教育进党校方面,形成了一些新亮点新动向。
推动了纪律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目前各级党校加强了纪律教育,开发了一系列课程、教材,并进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有的地方党校立足本地红色资源和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纪律教育课程,并面向党员干部进行开放式培训,效果良好。
更加注重学理支撑。党校教育必须善于以理服人,才能提升教育效果。为此,各级党校加强了对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以及党风廉政教育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科研成果,拓展了党建学科视野,为推动纪检监察学成为新的一级学科作出贡献。
教育形式愈加多样。在党校纪律教育中,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方法日益得到广泛运用,特别是参观监狱、听服刑领导干部忏悔等产生了强大的警示教育效果,而日常的廉洁教育也起到了春风化雨的作用,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起到了促进作用。
教育效果明显提升。党校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对于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校教育加大了学员管理力度,纠正了一些不良风气,校风、教风、学风都有明显好转,实现了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记者:如何认识此次修订《条例》新增“纪律与监督”一章?
冉昊:2015年10月,党中央颁布的《条例》,罚则内容分拆到了相关联的章节中,没有单独成章。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规范干部教育培训行为,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这次修订的《条例》将罚则内容进行了整合、单独成章,并对照近些年出台的相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对条文内容作了补充完善。这有助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积极营造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韩强:本次修订的《条例》新增“纪律与监督”一章,体现了强化纪律、严格培训管理的要求。
体现了党内法规的完整性系统性。强化纪律与监督一直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我们党构建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本身即包括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板块,党的纪律的保障作用也一直受到高度重视。《条例》的修订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明确了纪律与监督的要求。从《条例》第55条到第60条,分别就各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惩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纪律约束,这些规定有利于各方更好地按照《条例》要求组织教育培训,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增强了《条例》的权威性。要增强全党遵守《条例》的自觉,必须规定应当遵守的纪律并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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