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 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8〕1号)文件规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委(以下简称区纪委)与重庆市綦江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
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1)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綦江区网络廉政监察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留置管理中心。
(3)区委巡查办内设机构(3个):综合业务科、联络协调科、督查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09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员工资政策改革,对以前年度人员经费进行清算和兑现,导致人员经费的收支预算增加;二是根据新工资标准,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对应调整,导致社保及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8.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63万元,增长16.37%,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33.22万元,占82.39%;项目支出605.61万元,占17.61%。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09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9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63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9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9.4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09万元,增长2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9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63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9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0万元,与上年年末减少235.45万元,原因是2021年已对以前年度指标进行了清理,并收回财政,经自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26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工资政策改革,对以前年度人员经费进行清算和兑现,导致人员经费的收支预算增加;二是根据新工资标准,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对应调整,导致社保及公积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2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办公费减少,且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56万元,增长107.9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更新公务车辆2辆,购置费为54.29万元。原车辆常年维修,且已超过使用年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长期远距离出行,特按程序向车管中心及财政局申请更换公务车辆2辆。原车辆已进行拍卖处理,所得均已上缴国库。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54.2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更新公务车辆2辆,购置费为54.29元。原车辆常年维修,且已超过使用年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长期远距离出行,特按程序向车管中心及财政局申请更换公务车辆2辆。原车辆已进行拍卖处理,所得均已上缴国库。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3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万元,减少9.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事求是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单位指导工作、开展调研,同行业来单位交流学习、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万元,下降63.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53元,车均购置费27.15万元,车均维护费4.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11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11.4万元,降低2.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详见公开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464。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共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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