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受贿案续审,行贿私会党徒星期二(11月7日)早上供证,称他一次要求被告帮忙时,对方开口要20张“符”,他以为每张“符”要价1000元,因此同党拿了2万元的现金和警员见面交易。
被告是46岁的符志强,他面对三项妨碍司法公正以及七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案发时,他是刑事侦查局私会党取缔组的一名驻署警长。
被告不认罪,案件星期一(6日)开审。
行贿的两名男子分别是陈元光(43岁)和王华特,两人是私会党成员。
陈元光目前在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Criminal Law(Temporary Provisions)Act)下遭拘留,星期二早上由庭警护送出庭供证。
陈元光说,他与王华特在2019年9月涉及一起夜店殴斗事件。两人为了避免惹上麻烦,通过朋友黄泉胜(52岁,KTV酒廊老板)将2000元的红包交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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