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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切口”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23-11-15 08:50

“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不久前,重庆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就加强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向各区县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派出)机构作出提示。进行工作提示,是重庆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把蓝图变为现实,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今年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找准“小切口”,紧盯农村集体经济领域加强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并与清廉村居建设有机结合,以过硬作风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

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管理人员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致使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受损

“大家对这次土地流转方案还有什么意见?没有意见的话,我们举手表决。”近日,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汶溪社区乡村振兴议事厅里,在高家镇纪委书记、社区干部的监督、带动下,村民们就土地流转意愿、流转标准、具体程序等问题各抒己见,并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土地流转初步方案。

汶溪社区紧靠长江边,村民大多以务工为主,为了让土地最大限度产生收益,社区“两委”积极探索规模化经营土地、发展蔬菜产业的乡村振兴路径。目前,该社区常年规模化种植蔬菜3000余亩,产量达3500吨左右,成为远近闻名的蔬菜产业社区。汶溪社区集体经济壮大了,村民腰包鼓起来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今年,重庆把强村富民促增收作为“千万农民增收致富促进行动”的首要举措,多样化多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重庆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37.19亿元,9114个村(含涉农社区)村均40.8万元。

然而,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的同时,个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致使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受损。

有的在政策落实中搞变通,决策程序不合规,利用村集体经济为个人牟利。如,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金竹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未经鱼洞街道党工委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违规在村办企业兼职取酬,并违规同意由该企业为其本人及其他兼职村干部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参保费用。今年10月,李某被立案审查,其他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有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把村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如,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清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汤斌,利用担任该村股份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挪用资金30万元,其中13.8万元超3个月未归还。此外,汤斌还在违建厂房拆除、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30余万元。今年8月,汤斌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有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如,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八角井村党支部原专职副书记、重庆市八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中建,在2018年至2019年间利用担任村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实施八角井村、石河村人行便道工程中,通过虚增人行便道工程预制板单价和数量的方式套取八果公司资金40余万元,并伙同他人将部分款项私分,杨中建分得7万余元。杨中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不完善、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容易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

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杨中建即将面临法律的审判。提起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他忏悔道:“因为贪婪,我误入歧途,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惩罚。我不仅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但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2018年7月,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带动老百姓致富,八角井村开会通过并报上级同意后,成立了重庆市八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杨中建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级部门为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将人行便道工程交由该公司承包。面对高达数百万元的工程款项,杨中建动起了歪心思,利用监督管理的漏洞,走上了套取集体资金的歧途。

现实中,类似案例并非孤例,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往往由村(居)基层组织负责人兼任,加上农村人情、宗族、利益等因素影响,这些人“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个别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滑坡,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中独断专行、有恃无恐,从而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

此外,有的村(居)基层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不清,工作中混为一体,人员、机构缺乏独立性,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不完善,体制机制存在漏洞等,也是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客观因素。

“现在大家一提到我这个村干部就想到捞钱,我十分愧疚,我对不起乡亲们的信任,我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威望。”回顾自己的所作所为,汤斌后悔万分。

2018年,清河村村委会决定出资102万元作为入股股金,成立重庆清盎生态农业股份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而担任村干部的汤斌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同年,白市驿镇政府给清河村村委会下达国土绿化提升工作任务,任务包括对土地进行回填、修建地上附属设施及种植苗木等工程,成立不久的清盎合作社承担该项目。因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汤斌利用漏洞挪用了资金。

针对汤斌案暴露出来的问题,重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联合区党群工作部以及改革发展局、财政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直插辖区一线开展督查整改,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登记不规范、内控制度缺失、盲目投资等7个方面的问题。

办案人员介绍,有的村为壮大集体经济,投资不熟悉的行业,并购企业带来诸多风险;有的村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完善,财务、采购、工程、资产、人事等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有的村办企业重大事项未向村民公开,不同程度存在内容不全、避重就轻、群众难懂、方式不规范、时间较短等“应付程序、走过场”的情况,致使村级财务接受群众监督的机制大打折扣。

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督促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明确3个方面9项具体措施。

前三季度,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域开展监督检查4481次,发现问题2501个,查处集体“三资”管理问题8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6人,坚决铲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域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坚决纠治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与此同时,坚持查改结合,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规律及共性问题,找准“病灶”,把查办、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对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整改问题1676个,建立新制度87项,完善制度154项,公布成果27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34个。

针对杨中建等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荣昌区纪委监委运用“提级交叉”模式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一方面,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会同相关职能办公室对辖区内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力量,将“提级交叉”模式延伸至村级,整合镇村两级监督力量,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环节开展村与村之间的交叉监督。

长寿区纪委监委推动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集体经济项目审计制度,发现并追回某村集体项目虚报冒领财政资金20余万元;丰都县纪委监委整合镇(街道)纪(工)委力量对57个集体经济入股项目开展专项监督,点对点交办整改违规问题4个,推动举一反三整改问题14个;垫江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所有村社开展全覆盖提级监督,推动建立完善集体资金提级管理、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等制度,督促村民小组清理集体资金1316.69万元,全部纳入乡镇“双代管”账户规范管理。

对于权责不清等问题,重庆市纪委监委督促各地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区县、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的工作职责,健全风险防范、激励奖补、收益分配、议事决策“四项机制”,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推动集体资产管理与经营有效分离,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

把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纳入清廉村居建设重要内容,营造乡村廉洁氛围

位于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的甘泉村曾经是个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空壳村”。近年来甘泉村走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路,村里投资了乡村民宿、生态养殖等项目,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有望突破200万元。

“只有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甘泉村驻村第一书记段振华介绍,今年以来,该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坚决做到决策“三问”,即问市场、问村民、问技术;建设“三合”,即程序合法、质量合格、运营合规;分配“三公”,即收益公开、分配公平、结果公正;监管“三到”,即群众监督到位、监事会监管到位、纪检监察监督到位,保障村内项目实施运行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以清廉村居建设筑牢乡村廉洁之基。重庆把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纳入清廉村居建设重要内容,积极创建一批村居廉洁示范点,推动营造乡村廉洁氛围。

今年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坚持党建引领、问题导向、系统施治,持续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在清廉村居建设中,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在工作部署中,相关举措扎实且有力,包括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坚决纠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少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擅自决策、违规决策等问题。

在重庆市纪委监委的部署带动下,渝北区纪委监委组织梳理出农村集体经济7大类28个风险点及具体表现,按高、中、低标注风险等级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廉洁风险防控清单》;南川区纪委监委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半年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每年度进行述职制度,建立村“两委”干部工程建设项目回避、“三资”监管等制度;大足区将群众监督纳入清廉村居和乡村治理全过程,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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