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及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落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的反馈意见》(奉节巡〔2023〕67号),通报并讨论了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真改实改,把落实巡察整改变成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确保整改工作不敷衍、不走样。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了巡察整改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委严格对标对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巡察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了88条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3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听取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我委巡察整改办公室将整改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范畴,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情况,有力地促进了巡察整改落实。
(三)强化精准发力,从严从实推进。一是突出落细落实。按照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责任可明确原则,建立整改台账,清单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二是突出立行立改。坚持马上就办、雷厉风行,不论是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问题,还是涉及面较广、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能提前的都往前赶,能按时的决不拖延。三是突出实效长效。坚决杜绝“应付心态”“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力求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各方检验;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引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了“四带头”。一是带头接收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二是带头深挖根源,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针对反馈的问题,从主观世界、从灵魂深处、从责任落实、从体制机制去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找实产生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三是带头整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精心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限期销号;四是带头建章立制,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做好成果转换,从问题整改的措施中找方法找路径,举一反三,认真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应学未学,学习计划“两张皮”。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中央、重庆市委、奉节县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和我委实际工作需要,修改完善了今年初制定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动态新增学习内容时,没有影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篇目;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了理论党委中心组和职工会议学习内容并认真进行学习、讨论。
2.内容不聚焦,交流研讨少。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合理安排时间加强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安排上不求数量重质量;二是每次学习都明确1名班子成员领学,1名班子成员作中心交流发言,同时其他班子成员都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谈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推进城市建设作为不够。
3.深学笃用有差距,推动工作不及时。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县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2025占比达到20%。但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严重滞后,直到2023年才开始启动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引入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目前正在与相关企业洽谈引进事宜;二是按照渝建〔2021〕23号文件规定,对具备基本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提出了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三是落实《奉节县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规划(2020-2030)》要求,对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地块,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让环节进行约束,力争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
4.城市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滞后。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奉节县“十四五”城市发展规划》《“十四五”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及形象提升规划》我委在2021年底就已组织编制完成规划文本并报到县发改委审核汇总;二是已多次协调、催促县发展改革委尽快将《奉节县“十四五”城市发展规划》报告县委、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全县因无上位规划,包括《奉节县“十四五”城市发展规划》在内的10余个“十四五”专项规划未能通过合法性审查,已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向县政府请示做出处理意见;三是《“十四五”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及形象提升规划》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快项目进度。今年以来,我委按照“区域改造、统筹推进、专班协调、打捆投入”的办法,聚焦消防、燃气、污水、环境、老人出行等群众安全及关心的问题,在永安、鱼复、夔门等3个街道改造老旧小区148个、1919栋,总建筑面积达321.82万平方米。近段时间按照因地制宜、因楼施策的原则,重点对管线进行了集中规整,共整治222个小区、2779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29.03万平方米。立足解决老人出行难问题,安装电梯54台。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市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进度资金拨付。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我委已会同各街道、社区进行研讨,参建各方、街道、社区已落实专人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同时,我委印发《关于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制定设计、监理、施工三方管理细则,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以减轻施工对居民生活出行的影响。通过多方努力,较好地扭转了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推进缓慢的局面。
6.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项目进度滞后。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建立项目协调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托县提升办等协调机构将任务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城区已完成19条箱涵、145个错接点位整治,约新改建完成城区管网11.3公里,彻底扭转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项目进度滞后的局面。
7.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短板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今年已将梅溪河流域等14个重点场镇管网完善工程纳入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中实施,现已完成鹤峰、石岗、康乐、公平、红土、兴隆等乡镇设计优化,鹤峰乡、康乐镇、石岗乡、红土乡均已开始施工。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并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等情况纳入五色图双月考核,较好地补齐了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短板。
8.生态环境整治履责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已建立城镇排水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制度、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巡查检查并交办责任单位整改。将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纳入长江大保护PPP项目中实施,推进城区箱涵排查整治项目,管网改建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工,目前城区已完成19条箱涵、145个错接点位整治,约新改建完成城区管网11.3公里,全面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三)做实住房保障工作举措不多。
9.政府保障性住房使用管控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县公(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涉及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坚持“三公”原则,做好公(廉)租房资格审核和实物配租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过渡房管理,摸清入住人员底数;二是开展奉节县公租房住用情况清理,督促集体租赁单位(重点是永安中学、奉节县中学)开展租赁秩序清理,杜绝转租情况发生。
10.政府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对各欠租单位发催收函,催收历年欠租租金。
11.政府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不及时。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了宝塔坪廉租房室内电线整改和门窗维修,保障了安全使用。
12.少数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9栋经营性自建房(其中Csu级12栋,Dsu级7栋),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其中通过采取拆除、修缮加固等管控措施销号的有6栋,鉴定安全销号的有3栋,采取人员撤离、停止经营、观察使用等管控措施销号的有10栋。
13.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对建新未拆旧、子女住新房老人住旧房问题处理乏力,不敢较真逗硬,农户住危房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清零”目标,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今年完成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13户;二是针对一般户部分存在隐患的房屋不能享受住房改造政策事实,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出台全县一般户危房改造政策,争取危房改造资金1135.8万元,实施762户一般户危房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正逐户验收拨付危改资金;三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每月初开展住房安全动态排查,对住房不安全,因户施策保障住房安全,并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把牢竣工验收关,对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助的农户,旧房不拆除暂停拨付补助资金。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有31户,其中纳入改造范围的有8户,租房或投亲靠友保障的有23户。
(四)做好行业监督管理效果不佳。
14.房地产开发建设后劲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国房地产业的新判断,认真分析研判我县房地产发展新形势和面临的具体困难,积极指导房地产企业推出优质房源、开展优质服务,通过举办秋季房交会、落实国家及重庆市近期出台的房地产新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15.支持建筑企业发展的激励措施不多。我县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普遍偏低,结构单一,实力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我县建筑业实际生存发展情况以及行业未来发展需求,正在制定出台《奉节县施工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到228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家,一级专业承包资质1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12家,二级专业承包资质45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40家,三级专业承包资质5家。近期,已引进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办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重庆奉嘉建筑有限公司新办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目前两家企业新办资质均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办理中;百盐(重庆)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赤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办理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16.规费收取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目前,部分项目欠费已经收取到位,部分项目欠费进入了法律诉讼程序。
17.对物业管理监督缺位。对物业小区开展检查指导力度不够,2021年检查覆盖率57%,2022年74%。开展培训效果不够好,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标准不明确,物业服务费用收支不透明,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淡薄。“三无小区”治理推进较慢。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物业小区开展检查指导力度不够问题,我委制定印发了《奉节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3〕34号),2023年全县物业小区检查覆盖率已达100%,同时邀请重庆市物业管理工作专家现场授课,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物业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培训会议4次,并常态化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中民生问题反馈。针对“三无小区”治理推进较慢问题,我委已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已列入重点工作予以落实,2023年4月23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老旧小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奉节府办〔2023〕17号)文件,明确全县三无小区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和相关补助政策,强化相关政策落地落实。聚焦全县老旧(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召开研讨会,对存在的问题综合研判解决,目前全县(老旧)三无小区治理工作正有序推进,2023年,街道20个试点小区中,已完成11个小区围合,占比55%,成立自治委员会13个,占比65%;65个宿管小区中,完成28个小区围合,占比47.5%,成立自治委员会38个,占比58.5%。
(五)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力度不大。
18.对产品检测、现场抽检频次、监督分部分项验收等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没有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制度规范,检查存在随意性。
整改完成情况:住建委质监站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奉建质监〔2023〕4号),明确了在施工周期内对原材料抽检不得少于1次,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各项目监督组针对每个项目特点单独编制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工程质量实体监督和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等内容,明确了项目监督工作方式和要求,保证了监督工作更加规范。
19.对项目现场监理监管乏力,视频远程监控尚未达到全覆盖,对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处罚不匹配。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来我委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模式加大对监理的检查力度,并采取口头批评、约谈、计分和罚款等方式加强对监理的监管。目前已对检查发现的2名项目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形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予以罚款5000元,对1家监理企业计分2分,监理人员14人次计分27分。视频监控方面,因部分市政项目点多面广、时间跨度短暂未安装外,所有房建项目均已实现全覆盖。
20.少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突出。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来,我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大对参建各方履职行为的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目前已立案查处43起。对集美江畔B区、梦享江城的常见质量问题,我委多次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目前集美江畔已完成整修152户,70户业主已和司法局安排的律师团队对接,收集相应的资料,准备进入司法程序,同时部分其他业主正在和建设、施工单位商谈补偿事宜。对梦享江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全面整修。今年竣工项目无质量问题投诉,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1.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继续坚持组织召开质量安全工作例会,通过规范参会人员、充实会议内容、通报事故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并要求各项目管理人员通过施工现场巡查或微信管理群、安全交底传达到每一个作业工人,确保安全例会精神落地生效。同时,我委于7月14日组织召开了质量安全施工现场观摩会暨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座谈会,通过样板引路、实地观摩、经验介绍等方式引导各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六)行业重大风险仍然存在。
22.房地产市场风险仍然存在。“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少数项目存在逾期、难交付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争取专项借款1.5亿元,洽谈配套融资2亿元,全力支持已售、难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交付。截至6月底,我县3个保交楼项目、1894套交房任务,已销号2个、交付1816套,按照时间节点交付率为100%,交付进度位居全市前6位。目前,我县房地产领域无“逾期交房”项目和“到市进京”事件发生,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已基本消除。
2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在支付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我委已采取多种措施追回借支和垫付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且收到了良好效果,确保正常退还及支付给相关当事人。
24.消防重点单位未验收先运行现象突出。
整改完成情况:问题涉及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整改。一是县人民医院扩建工程。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由我委开展了消防验收,取得了《消防验收意见书》。二是奉节县体育馆工程。实际该项目已经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了《消防验收意见书》,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是利用体育馆架空层修建的全民健身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市安委会在我县开展检查指出此问题后,县政府明确由县文旅委负责整改销号。县文旅委委托具备资质的三方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县文旅委组织实施整改后,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消防合规性评定报告》,县文旅委同时委托质量鉴定机构开展了建筑安全性及抗震性鉴定。目前,该问题县文旅委已报市安委会整改销号。三是永乐镇失能人员供养中心项目。县民政局已将入住人员全部搬离,目前该房屋已经空置,消除了安全隐患。
2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6月9日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动员培训会议后,我委在已落实意识形态分管领导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科室单位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在县专项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对照检查任务清单,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用实际案例开展了意识形态警示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风险管控。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要求全委干部职工于6月16日前对个人电脑、微信、QQ群进行自查,将存储的涉密和敏感话题的相关文件、信息、图片和视频进行删除销毁,对相关书籍进行封存管理。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全委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充分安全,对不用的、不常用的工作群进行注销,将全委微信工作群迁移到渝快政,进一步规范职工网络办公环境。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制定了《中共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三审三校”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生产创作“采、编、审、签、发”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切实把好导向关、政策关、内容关。严格管理住建系统电子显示屏和公益广告宣传载体。要求相关科室全面摸清全县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电子显示屏和公益广告宣传载体数量,检查宣传内容是否正确、正向,是否连接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外观是否美观、安全稳固,并针对梳理情况制定了县住房城乡建委电子显示屏和公益广告宣传载体管理办法。
(七)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6.主责意识不强。党委专题研究、布置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已召开3次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讨论了中央、市、县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听取了委属相关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我委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召开中层干部和职工会议进行安排布置,提出了严明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有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
27.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党委书记更加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次党委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会议上,都专门安排布置了该项工作,并提出了严格要求。
28.履行“一岗双责”缺位。分管财务的党委班子成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点排查指导把关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分管财务的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学习、钻研,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标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所有支出事项,严格落实了事前审批、事后支出的要求,并在费用报销票据上履行了由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票据合法、合规、真实性,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报销的管理程序;三是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廉政风险排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风险点排查的领导和指导,对重要岗位人员填写的廉政风险排查表亲自检查把关。
(八)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够到位。
29.作风督查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由办公室每月都认真制定了机关作风督查方案,组织人员不定时开展了作风纪律督查,据实通报了相关情况,并要求迟到、早退、旷工职工进行了情况说明。
30.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督促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全额入库到我委的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上。
31.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特等座。
整改完成情况:已督促涉及的相关职工将违规报销涉及的费用如数退还,全额入库到我委的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上。
32.违规报销体检期间差旅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督促涉及的相关职工于2023年7月6日至13日,如数退还2018年以来到重庆体检报销的差旅费,全额入库到我委的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上。
33.违规发放值班伙食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已督促委机关及委属单位涉及的相关职工于2023年7月6日至13日,如数退还2021年7月以来发放的值班伙食补助费,全额入库到我委的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上。
(九)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不够到位。
34.党委对关键岗位、重点岗位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域失察失管失教的问题仍然存在,县住房城乡建委作为业主实施的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提醒、约谈、会议、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审批、执法、质量安全管理、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要求所有职工手握戒尺、心存敬畏,严格遵纪守法,将廉政建设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牢更实;二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针对反馈指出县住房城乡建委作为业主实施的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委制定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长江大保护PPP项目管理办法及材料询价办法等,对项目施工、监理、跟审、施工占道、设计变更、现场收量等进行了全方位监管。同时,强化项目规划管理和时序安排,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推进有序,程序合规,质量可靠。
(十)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5.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系列重要指示有差距,党委化解重复上访、联名集访乏力。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针对信访态势有所升温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优化工作措施,加大了接访和处置力度,全系统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可控。
3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委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坚持把民主生活会议质量放在首位。会前精心准备,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对照检查开门见山、直面问题敢于自揭伤疤、自我亮丑;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胸襟坦白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互相批评直指要害,不遮遮掩掩、不回避矛盾,批出了“辣味”,戳到了“麻骨”。各班子成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心灵洗礼,不但直面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了问题、查摆了问题,挖掘了思想根源,而且能够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敢于承认、敢于担当,体现了共产党人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真诚态度。充分保障了民主生活会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
37.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力度不大,对非公党支部管理缺位。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进一步压实了领导责任,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对18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均明确了班子成员对结联系,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和干部精准帮促民营企业,多次深入所属非公企业党组织,重点指导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指导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认真宣传了国家惠企税收、贷款等相关政策;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诉求;倾听了企业对政府的呼声愿望。同时积极为企业生存与发展出点子、找措施、做规划,帮助他们化解风险、走出困境,向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十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
38.中层干部选任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巡察以来,我委没新选任中层干部。在今后的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奉节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奉节组发〔2020〕97号)的相关规定,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相应的资格条件,选任中层干部。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任前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审核备案、任职等程序及相关具体要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并详实记录、保存好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全部原始资料。
39.人员混岗。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因为委机关公务员编制少、人手太紧,为确保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需要,我委整合力量,从委属单位抽选了一些职工在机关工作。今年巡察以来,我委已将借用在委机关且任职的下属单位部分职工退还到编制所在单位。下步随着委机关编制的腾出,在不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下,让混岗人员逐步归位。今后对新进人员按照编制性质严格对号入座,落实相应的岗位,逐步减少人员混岗情形。
40.违规配备中层副职。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巡察以来,我委再未违背“三定”方案配备中层干部副职,下步将逐步消化违规配备的中层副职。今后将严格按照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中层干部。
41.干部队伍配备存在短板。执法支队共11名人员,有7名是辅助人员,没有行政执法资格。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执行了辅助人员不作为执法案件主办人员的相关规定,保障了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下步将进一步整合委机关科室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配备,让执法支队抽借到委机关科室的人员逐步归位,充实执法力量,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十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2.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我委根据全县全面从严治工作要求和我委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通过落实班子成员对结联系支部制度加强实地调研和查检督查。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力度,压实压严班子成员工作责任。
43.2019年6月11日县委办印发《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三基”建设工作方案,至今未出台;落实“三会一课”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县委巡察后,我委根据《奉节县委办公室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工作方案》(奉节委办发〔2019〕64号)文件要求,结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实际情况,制定了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三基”建设工作方案并印发给相关党组织执行。委机关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的同时,积极指导、督促委属各党组织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扎实开展“三基”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全系统各党组织今年以来共开展“三会一课”100余次,全系统党建工作基础得到不断夯实。
44.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党章、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党员发展的相关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了我委党员发展工作,2023年按期转正党员3名、新发展党员6名。
三、强化长效管理,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党委班子将深刻学习领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核心要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和县委安排落到实处,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教育和引导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永葆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在主动、自觉行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继续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整改事项,确保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工作高质量落地、落细、落实。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按照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长期整改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抓紧不放松;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完善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间,持续加强跟踪督办,改不到位决不销号;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确保后续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做到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做好整改成果转换,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根”,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反馈问题边改边犯;对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盯住不放、常议常抓,建立“长久立”的制度体系,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兴业兴城、强县富民”战略目标贡献更大的住建力量。
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23-56550158;邮寄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紫云街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五楼办公室,邮政编码:404600;电子邮箱:3974356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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