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及巡视组,对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的32家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进行联合评价,发现并纠正集中整改中存在的问题437个。
针对巡视整改中存在的被巡视党组织抓整改不够全面彻底、整改监督具体举措不够完善有力以及各方协作配合监督推进整改合力不够强等问题,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视整改联审联督联评工作机制,从巡视整改方案联合审核、整改情况联合督查、整改联合评价评估3个方面建立完善17条工作流程,凝聚巡视整改监督合力,提高巡视整改质量,确保真整实改、取得实效。
根据工作机制规定,自治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收到被巡视党组织报送的巡视整改方案后,分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及相关巡视组,各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被巡视党组织分解整改任务是否准确到位、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整改完成时限是否合理等。根据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审核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综合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反馈给被巡视党组织,指导其做实做细整改方案。例如,自治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巡视办及巡视组,对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的39家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方案进行联合审核,提出意见建议500多条。
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巡视组成立联合督查组,选取一定数量的被巡视党组织,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对账对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巡视整改情况现场联合实地督查。重点督查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派出)机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巡视反馈问题具体整改、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信访件办理等情况。例如,针对此前巡视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成3个督查组,抽选15家被巡视党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查找出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整改不严不实、“举一反三”和建立长效机制有短板等问题176个,督促各单位制定完善整改措施440条。
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及巡视组等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被巡视党组织报送的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审核,结合审核意见综合评价,给出“整改到位”“基本整改到位”“整改较为迟缓”“敷衍整改”四档评价结果。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及巡视组对整改成效联合评估。在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后6个月内,根据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整改任务落实、监督和追责问责、成果运用、群众满意度情况等6个方面22项评估内容61条评估标准,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整改成效,提出分类处置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次常规巡视监督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整改成效较差的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
“联审联督联评机制建立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视机构等进一步加强三方联动、较真碰硬,推动思想融合、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更好整合各方监督力量,促进巡视整改见底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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