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遏制“无事酒”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蔓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现将4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无事酒”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复兴街道红坪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谢玲违规操办“无事酒”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2年8月15日,谢玲在县人民医院生下二胎女儿陈某乐。2023年8月27日,谢玲与家人在家中为女儿陈某乐操办“满月酒”,并收受2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1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谢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高楠镇黄河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陈云山违规操办“无事酒”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陈云山在重庆主城购买住房一套,并于2022年底装修完毕。2023年1月15日,陈云山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贺房酒”邀请函,并在黄河村南沟河森林人家操办“贺房酒”,高楠镇人民政府发现后,对陈云山进行了制止,陈云山便取消办酒。当天傍晚,陈云山考虑到自己多年没有操办过酒席,通过操办“贺房酒”可以收取礼金,同时认为来送礼的只有亲戚和小部分村民,不会造成影响,便继续操办“贺房酒”,并收受5名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1600元。2023年9月,陈云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修齐镇东河村党支部党员徐少元违规操办“无事酒”问题。2023年8月20日9时,徐少元无视修齐镇人民政府和东河村村支“两委”教育劝阻,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于2023年8月20日在香坪村乐园山庄操办乔迁宴”的信息,邀请亲朋好友、村民邻里参加宴席。2023年8月20日11时,修齐镇人民政府和东河村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到香坪村乐园山庄现场核实,发现徐少元正在操办“乔迁宴”,现场设置礼薄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11月,徐少元受到诫勉处理。
明中乡双利社区党员蔡青违规操办“无事酒”问题。2023年6月底,蔡青在重庆主城购买住房一套。2023年7月中旬,蔡青通过微信、抖音等方式发送乔迁新居请柬,定于2023年7月22日在城口县银子岩王氏山庄操办乔迁新居喜酒,邀请亲朋好友参加。2023年7月22日,蔡青在城口县银子岩王氏山庄操办“乔迁酒”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9月,蔡青受到诫勉处理。
整治“无事酒”大操大办等不良社会风气,是落实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也是聚焦“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减轻群众负担的有效举措。复兴街道、高楠镇、修齐镇及明中乡等党委(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关于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扛起整治“无事酒”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习气,严肃查处辖区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无事酒”等顶风违纪行为,引导各村(社区)破除大操大办、无事整酒、铺张浪费、人情攀比以及借机敛财等陈风陋习,切实减轻群众人情负担。各乡镇(街道)要把整治“无事酒”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纠“四风”树新风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网格化、常态化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治“无事酒”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提醒,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分管领导、村(社区)联系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责任要再压实,层层传导压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红白理事会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无事酒”整治工作,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道关口”。要用好用活各种奖励性政策和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深入广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事酒”。县农业农村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整治“无事酒”等大操大办不良风气作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其他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整治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化风成俗。县纪委监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与、支持他人操办“无事酒”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属地管理范围内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得不到有效遏制,推进移风易俗不重视落实差、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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